|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文章 >> 环保热点 >> 荒漠化与沙尘暴 >> 文章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
我国沙化土地治理成效明显 | |||||
作者:记者董峻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4 | |||||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14日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地沙化监测结果表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破坏大于治理”的状况转变为“治理与破坏相持”,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绝大部分省区治理面积大于破坏面积,全国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每年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为每年减少1283平方公里。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国家林业局于2003年11月至2005年4月组织了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同时出现净减少。 截至200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为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6%。与1999年相比,5年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37924平方公里,年均减少7585平方公里。全国沙化土地面积为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2%。与1999年同监测范围内相比,5年间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41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1283平方公里。 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有所减轻。从荒漠化土地看,轻、中度荒漠化面积增加20.8万平方公里;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24.59万平方公里,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比例则由1999年的47.3%下降到2004年的38.7%。从沙化土地来看,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面积净减少38749平方公里,固定沙地增加32265平方公里,流动、半固定沙化面积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则由1999年的36.1%下降到2004年的33.9%。 监测结果还显示,大部分省区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出现缩小的态势。宁夏、吉林、陕西、河北、山西及南方各省沙化土地继续缩小;内蒙古、甘肃、辽宁、黑龙江、山东等省区已由扩展转为缩小。一些重点省区的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减少明显,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有了显著改善。
|
|||||
文章录入:eedu 责任编辑:eedu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经济规 信奉人定胜天成我国荒漠化治 寻找沙尘暴的根源:阿拉善荒 为了国土资源的科学发展 2006年世界环境日主题-“沙漠 “十五”期间内蒙古荒漠化土 非洲是荒漠化最大受害者 人为因素对我国土地沙漠化影 土地荒漠化对生存环境构成严 荒漠化威胁未解除 北京可能成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05 中国环境生态网 本站域名 http://www.eedu.org.cn 粤ICP备05001066号 穗监备:4401990805086号 本站申明 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