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履约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作者:吴兆喆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17

  2月10日,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国家履约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我国在湿地履约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维护了国家权益。

  国际履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履约委员会积极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并将每次会议作为对外宣传的窗口,积极宣传我国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尤其是在国际湿地公约秘书处考虑将达赉湖国际重要湿地列入《蒙特勒记录》(即国际重要湿地受到破坏的“黑名单”)时,我国代表团与秘书处积极沟通,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使达赉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在第43次《湿地公约》常委会会议秘书长报告中将达赉湖问题从“未解决问题”中移除,为我国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维护了国家利益。

  同时,中国还开展了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和数据更新工作,认真撰写《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报告》,加强国际重要湿地能力建设,召开国家履约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国际合作交流取得显著成绩。自去年以来,“中澳环境发展伙伴项目湿地管理政策、指南与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中美经济与战略对话中美能源和环境合作框架下的“中美湿地合作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取得进展,中德“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有序开展,成功组织召开了“第二节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亚洲湿地论坛”。

  国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积极争取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完成了《湿地保护条例(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认真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则(2011-2015年)》,有序开展湿地科学调查监测和科学研究,开展了大规模宣传工作。

  据了解,国家履约委员会由16个部门组成,国家林业局为主任委员单位,外交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为委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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