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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环保问责,绝不手软
作者:梁江涛    文章来源:央视国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6

  3月21日,保定市委、市政府公开发布《关于新市区治理造纸企业违法排污执法不严问题的情况通报》。因治污不力,新市区一名副区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区环保局局长引咎辞职,两名环保局副局长被免职。(3月26日河北日报)

  这一通报体现了保定市委市政政府依法监管环境,整肃环保执法队伍,强化问责制度的信心和决心,是今年1月1日“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以来,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与监督,适用引咎辞职制度处理官员是一个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对环保执法不严和治污不力等懈怠公务行为的一种警示。

  通报称,经保定市监察局调查,新市区现有造纸企业41家,其中29家造纸企业排污超标。虽然新市区政府先后对这29家造纸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由于该区主管领导和环保部门监管不力,稽查措施不到位,除1家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外,其余28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直未得到制止。直到市委、市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后,这些企业才被断电停产。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有相关负责人员对于治污要求一拖再拖,造成仍有29家造纸企业排污超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级部门依法问责,查处及时,恰如其分。

  提及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大家自然会想到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而引咎辞职。他是2005年4月“公务员法”通过后,第一位辞职的部级高官,体现了政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决心。应该看到,官员引咎辞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责任政府的一个关键环节。而自上而下环保官员相继引咎辞职或被免职,说明随着“公务员法”的深入实施,问责制得到进一步推广,引咎辞职作为问责制度的关键一项,也被运用到追究官员领导责任上来,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工作越来越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环境安全,危及百姓健康和生命,麻痹不得,懈怠不得。

  因而,“打铁还得自身硬”,环保法律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环保部门只有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昼查夜巡,动真碰硬,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才不辜负神圣使命,不愧对人民重托。前不久,监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首次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违反行为和量纪标准作出了规定。大家应该记得,在沱江重大水污染案中三名被告人作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遇到水污染事故时,延迟办理法定的工作程序,被依法追究环境监管失职罪,这个教训非常深刻,应当永远记取。同样,保定市的此次问责也当引以为戒。

  对于执法不力就该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培根说过: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环保法”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只有强化执法部门的行政能力和执行能力,强化督查与问责,才能严肃责任,有效地遏制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梁江涛)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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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环保执法的尴尬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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