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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推进历史性转变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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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推进历史性转变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思想作风整顿整改述评
作者:黄勇 步雪…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7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国家环保总局思想作风整顿整改通报会上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今年底前将力争重点突破5项法律法规:一是年底前配合国务院完成《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报送全国人大审议;二是6~7月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是年底前配合法制办完成《民用核安全设备管理条例》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四是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送审稿)》报审国务院;五是年底前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争取完成《自然保护区法》一审。

  这也是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把改革与创新环境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手段,在环境立法、环境政策、环境行政复议工作中所推出的系列改革举措之一,其总体目标是力争用10年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环境政策与法律体系。

  为了切实推进历史性转变,政策法规司还确定了坚持改革创新环境政策法制的整顿整改措施,将创新经济政策、改革法律制度贯穿于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全过程和众多领域,使其成为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原动力和关键举措。

  为此,首先,在环境立法中,一是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增加民事赔偿的立法内容;四是通过立法落实政府环境责任;五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六是国内立法与国际环境法接轨。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一是制定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二是填补和完善有关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空白;三是开展跨界污染损害赔偿等综合性环境立法;四是制定一批配套法规,增强上位法的操作性;五是适时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六是做好国际环境条约配套的国内立法;七是支持、指导和推动地方环境立法;八是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立法;九是开展环境法律体系评估,清理一批不符合历史性转变要求的法律规章,制定环境立法规划。

  其次,在环境政策中,要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增加环境保护的内容;建立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框架;改革现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将环境法律中有关经济调控内容的条款及时转变为可操作的环境经济政策。同时,大力建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一是建立基于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体系;二是建立基于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排污收费和污染产品税收的政策体系;三是建立基于区域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四是建立基于政府企业社会环保责任的多元化投融资政策体系;五是建立基于资源和环境价值的环境价格和环境资源核算政策体系。

  第三,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革和创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调整和规范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工作职能;提高和加强环保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出台3个文件,完善行政复议的具体制度和程序:即制定行政复议程序的部门规章——“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办法”;规范行政复议的法律文书格式;向社会公布《环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图》。此外,法规司还将抓好3类培训,包括立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各级环保局长以及其他环保干部的培训。

  为了更有力地推动法律法规政策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各方监督,政策法规司在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做出了“五个不出台”、“四个评估”的承诺,在行政复议方面公开向社会做出了4项承诺。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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