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不足何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2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笔者认为,要求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为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从企业的落实情况看,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3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是解决好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对一些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需要加以引导,及时纠偏,下力解决好思想意识的问题。针对一些企业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可举案说法,也可用身边出现的污染事故警示企业,用事实说话。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使企业能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实性、重要性清醒认识,从而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以认识上的高度提高,促行动上的高度自觉,保障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高质量。
二是解决好内容不全面的问题。从企业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上看,还存在着内容不够全面、不切合实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有的是网上摘抄,有是择邻照抄照搬,甚至有的企业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连最基本的应急预案体系都无从体现。要解决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不全面的问题,必须正确引导企业学习《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以及国家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使企业能系统地掌握如何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为企业制定内容全面的环境应急预案夯实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实施上有抓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三是解决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将会使企业在一旦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处理。着力解决好一些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使企业清楚潜在的环境污染隐患、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能造成哪些环境危害以及出现环境污染的规模、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后怎样施救。企业只有做到对潜在的环境隐患心中有数,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预案。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企业自身可能出现环境突发事件的特点、环境污染程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区分,紧贴企业可能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方面制定预案,在突出针对性上下功夫,这样的环境应急预案才能有效地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