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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实行市场化初探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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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实行市场化初探
作者:徐国良 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2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在经济制度的许多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促使这些领域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和高度发展,为其他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丰富的经验。环境保护中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否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业,走出市场化的路子?如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这条路如何走下去?本文对此作些初步探讨。

1、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是环境保护必由之路

社会发展到今天,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这个课题解决如何,已直接制约经济的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提到“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的高度,作出了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举的方针,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开创了十分美好的前景。

如何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心变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行动?如何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环境保护过多依赖政府的机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立相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也由政府承担,使环保投资渠道窄、公众参与程度低,限制了环境保护的发展。同时,治污设施重复建设、质量低、运转不正常等现象十分突出,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改变上述这种状况的最佳选择就是建立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使环境污染治理过去依赖政府转为依靠市场;环境污染治理及其设施建设、运营由“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转为由一种专业的服务公司来承担。

实行污染治理市场化是必由之路。这种社会化、市场化的专业服务其好处是多方面的:首先,可以使污染治理适度集中,减少环保设施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降低治理费用。其次,可以使环境保护有投入有产出,减轻政府负担,加快污染治理进程。第三,有利于环境保护机关对污染情况的监督管理,变过去监督排污企业为监督行业专业化的排污公司,甚至还可调动排污企业对治污公司监督的积极性。第四,有利于排污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管理,不必再为治污及应付检查耗费人力、财力、精力。最后,有利于启动环保市场,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其他行业发展。

2、环境污染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几种方式

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市场化,将为国内外企业和个人进入环保投资领域、技术服务领域提供商机和运作的舞台。由于地域的不同,对象的不同,所拥有的实力和技术的不同,因此,在推进市场化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

一是有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的公司可选择投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一揽子服务。比如由某家专业公司对某一企业或某个经济园区的污染治理从投资兴建治污设施到运作实行大包大揽。

二是只有技术实力而缺乏经济实力的公司,可以选择接受污染企业单位治污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委托,实行技术和管理的有偿服务,也就是说,治污设施有企业投资,委托给服务公司管理运作。

三是有经济实力而缺乏技术能力人才的公司,可选择与有专业技术的公司合作,以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运作,从中获取相应的利益。

四是对那些分散的规模小的污染源治理,可由服务公司提供小型化移动式的处理设施上门服务,或由服务公司按时将污染物收集到固定治理点,集中进行治理。

五是对比较集中(在某一地域内)的污染源的治理,可由相关的排污企业按污染物排放量多少出资共同建造污染治理设施,共同委托专业服务公司承担设施运营服务;也可由有继续实力和技术的专业服务公司承包治理设施的建造和运作,费用由排污单位共同合理分担。

3、污染治理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

污染治理服务公司作为依靠收取服务费生存发展的专业公司,兼有服务和创收两重功能。合理的收费是其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由于受同行业的挑战和竞争,因此,收费的合理还影响其生存发展。在现阶段其服务的收费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 对公益性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处理,应实行国家指导价。

    2. 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费,主要由专业公司与受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国家可以提出建议价。

    3. 污水的计量应按用水量和产污系数来核定,这样既可以使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又可防止偷排污水。

    4. 城市生活垃圾按人口定量核计收费量。

    5. 收取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财政列为专项,专业公司每月将处理量及达标情况报环保部门审核。环保部门审核认可后,由财政部门划拨给专业公司使用。

4、污染治理专业公司的资格及其监督管理

  1. 污染治理专业公司作为市场化的专业性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具有与其他企业同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力,承担同等的法律义务。它的产生、运营、变更、注消与其他法人组织一样,依法进行。

  2. 由于治污专业公司所从事的污染治理有其特殊性,甚至具有相对垄断性,对其必须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管有环保部门负责。其监管包括:①对专业公司从业资质进行审核认可;②制定环保设施运营服务规章制度,规范其服务行为③;检查监督运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规章制度;④督促达不到要求的专业公司整改,甚至取消其资质认可。

  3. 排放污染物单位对专业公司的监督

由于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将污染治理委托给专业公司,通过合同以支付治理费的形式实现了责任的转移,污染物排放单位不再承担治理责任,但它仍然有权力和义务对其委托的专业公司履约情况实施监督。如委托方达不到约定的治理效果,委托方可以督促对方采取改进措施,以至解除合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5、实现污染治理市场化相配套的有关政策措施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摸式下实现污染治理市场化,决非轻而易举,除实现观念上的转变,在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完善外,还需要解决现行政策与市场化不配套的问题。

  1. 将“谁污染谁治理”逐步过渡到“谁污染谁付费”。从法规上明确污染物排放单位只承担治理费用而不承担治理责任。治理工作完全由专业服务公司承担。

  2. 对排污收费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使排污收费政策有利于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其中重点是将现在的排污费全部上交财政,调整为让一块给污染治理专业公司。

  3. 对环保投资者实行鼓励性的财政政策。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鼓励社会投资者参与环保建设,同时。对污染专业公司适当税率优惠的税收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的金融政策,特别是公司初始阶段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4. 逐步开放环境保护投资技术与服务市场,允许外资或技术进入环保污染治理市场,组建类似“三资”企业的专业公司。

  5.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保险制度和环境保护基金。创建污染治理股份制、合作制专业公司,鼓励个人入股分红。为吸引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还可设立环境保护基金,接受海内外、单位个人的捐款,为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更多的资金渠道。

  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无疑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迫切性和可性行。它的推行与实施,必将推行我国的环保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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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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