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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9

 

  解读三:正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关键词:历史任务现实课题统领全局

  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和宏伟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历史性和阶段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要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水平相适应,要突出重点,要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建设核心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活力。什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呢?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等,这些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在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过长期奋斗和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分阶段有步骤的。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不刮风、不攀比、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按照《决定》提出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决定》指出,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抓紧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努力方向上都是完全一致的。作为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它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

  我们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首先意味着它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加长远的目标,即便到2020年我国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社会更加和谐了,也不能说和谐社会实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这28个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要真正达到必须进行长期的努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还意味它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现实状况和时代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个历史阶段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算起,到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也说明它还将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即便是我国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建设和完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新的社会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动态历史过程。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决定》提出,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如果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阶段性目标,那么,逐步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就是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可以从以下四个层次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个层次是根本的指导方针,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要、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三个坚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要求。建国57年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理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二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三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制,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第二个层次是总体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科学分析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作出的科学概括。这六个基本特征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第三个层次是工作重点,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从当前的实际来看,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第四个层次是工作导向,即“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社会要和谐,根本地取决于两条:一是要把“蛋糕做大”。这就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要把“蛋糕分好”。这就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把“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明确地提了出来。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方面,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方面,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这就要求我们团结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形成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实施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建设工程,强化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弘扬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帮助人们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就要求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坚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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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责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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