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环保局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显示,2015年起,未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北京销售和使用;力争2016年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4年起,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力争2016年实施。(记者 余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