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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取一幅美景 不留一片狼藉
作者:记者蔡方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12:42:5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警钟为影视业而敲

  一些剧组追求大投入、大制作、大场面,不惜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高票房的收入。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说,这个通知的发布,就是要依法加强对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影视制作和演出举办单位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

  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的统计数字,2006年国产电影故事片的数量达到了330部,全国电影综合收入为57.3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票房收入为26.2亿元人民币。2006年,27部国产影片在22个国际电影节上获得44个奖项,获奖影片的数量和奖项数量是近年来最多的。

  遗憾的是,有一些剧组追求大投入、大制作、大场面,不惜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高票房的收入,这种风气有逐渐蔓延之势。很多影视剧选择“坐落深山人未识”的自然景区作为拍摄的外景地,对自然生态产生破坏的现象屡有发生。

  2006年8月,媒体曝光由广东强视影业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在浙江仙都风景区拍摄期间,为不影响拍摄效果,竟用涂料喷涂覆盖石刻字。仙都景区地处浙南丽水缙云县,其摩崖题记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后来在清洗涂料的过程中,摩崖石刻崖体已遭到腐蚀,字迹原有的漆色都被冲洗了下来。

  不久,由这个公司投资的《楚留香传奇》剧组又将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最大的位于新疆吐鲁番的唐代烽燧———大墩烽燧遗址损坏。

  牟广丰说,他听过四句民谣,叫新的“四害”:大火烧过,大水冲过,蝗虫飞过,剧组来过。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可略窥一斑。他建议,对资源的节约、对环境的影响,应该作为电影评奖的一项基本条件。这是社会价值观的一种真正的体现,对于以破坏生态、牺牲环境为代价所拍摄的作品,原则上不应该予以评奖提名。

  华谊兄弟总裁王中军表示,“绿色影视”并不是针对一部电影或电视作品,而是针对整个行业敲起的一次警钟。

  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都属于环境敏感区,具有独特性、奇缺性、脆弱性,以及不可再生性。影视外景拍摄,具有在短时间内对环境造成高强度影响的特点,在影视拍摄的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人员的流动,车辆的运输,搭建布景,设备的运作,灯光、焰火、照明等等活动,如果处置不当会在短时期内对环境产生高强度的影响,甚至会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和损失。

  于2006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也给影视拍摄立了“规矩”。《办法》明确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从事影视拍摄活动;在实验区内开展的影视拍摄活动,应当提交活动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影视拍摄活动不得破坏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活动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拍摄过程中建设影响环境的项目或者严重影响景观的设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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