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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般快速穿梭 废电池长久污染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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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般快速穿梭 废电池长久污染
作者:林丹    资讯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4

 

  电动自行车为害城市,珠海率先以地方法规禁其上路

  本报珠海讯  珠海市昨天公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从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也不予注册登记。

  据珠海市交警部门调查,近些年,珠海市售出的电动自行车约有4万辆,估计在珠海特区路上行驶的至少有2万辆。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5月,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达166宗,共造成2人死亡,31人受伤。

  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庆云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设计上接近摩托车,最高速度可达60公里-70公里/小时,是一般脚踏自行车的5-6倍,安全系数不高,引发事故多;而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难,因为这些车均没有买保险,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争道,珠海的道路设计许多已取消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悄无声息,幽灵般地快速在人堆中穿梭,给行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一些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又与车争路,造成交通堵塞,引发更多事故。”

  许多人钟爱电动自行车的理由是:电动自行车环保。黄庆云认为,它带来的污染甚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废电池的污染时间更长。据珠海市交管科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般一个月一换,保养得很好的也要一年一换,大部分人都将这些电池随手扔掉。

  珠海市人大副主任高存亮和法制局局长杨静辉称,珠海市1998年公布的原《交通管理条例》已明确禁止摩托车和装有机械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上路行驶,1991年广东省的有关条例也把电动自行车列入禁列,珠海市公安局多次以公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只是法律没有规定惩罚条款,执法部门有些无奈而已。因此,现在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均是违法上路,应自己承担后果。

  从7月1日起,珠海市将集中警力,上路执勤,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被禁上路的车辆。按照《条例》规定,交警可以扣留这些车,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没收车辆,并对没收车辆予以销毁。

  珠海曾是全国第一个禁止摩托车上路、上牌的城市,现在又是第一个以地方法规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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