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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核与辐射监管标准化建设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张平 高杰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4 | ||||||||
自从环保部门承担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后,江苏省就积极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全省各地抓住有利契机,千方百计做好落实工作,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取得了较大突破。到目前为止,江苏省环保厅已正式设立了独立运行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全省13个省辖市和33个县(市),也纷纷成立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相继增加了各类编制81名。同时,积极开展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仅两年间,全省就投入1100多万元,用于购置辐射监测装备,基本形成了辐射监测能力。 但是,随着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全省现有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已无法适应环保工作的要求。尤其是大多数市、县以挂牌形式建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编制还不到位,专业人才也严重缺乏等,已严重制约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这种情况,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 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方案首先确立了全省核与辐射能力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网络,提高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确保全省核设施运行安全稳定和核安全万无一失,各类放射源得到有效安全控制,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得到安全贮存处置,辐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了省、市、县机构建设的规范,江苏省环保厅将设置“一局、一站、一中心”,即省核安全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省辐射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全省13个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将设置“一处、一站”,即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和辐射环境监督站。全省各县(市、区)环保局也将设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或确定专职人员。同时,明确了省、市、县等相关机构的主要职责。 在江苏省下发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方案中,还核定了标准化建设的人员编制。其中,省核安全局的行政编制为10~15名;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人员事业编制为40~60名,并参照公务员管理;省辐射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0~80名。全省13个省辖市以及各县(市、区)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本着“因需设岗、按岗设编”的原则,依照本标准确定,并充分考虑核与辐射专业性强的特点,形成合理的人员规模和结构。其中,全省13个省辖市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编制分别为2~4名。根据核与辐射任务的轻重,连云港市测算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编制为16名,其余12个省辖市分别为5~11名。 在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方案中,还制定了核与辐射的监管、执法、监测、装备、用房能力建设标准,建设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同时,各级辐射环境监督站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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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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