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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林改发源地:“草根”智慧如何解开林改难题
Eedu.org.cn 作者:韩乐悟    资讯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导读

  目前正在全国推广的、被称为“第三次土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追根溯源,始于福建。而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村民,正是这场伟大变革的“草根”发起者。
  这场改革的动因是什么?洪田林改有哪些可资借鉴的做法?改革又给这个普通的山村带来了什么?记者近日专程探访了这个位于福建省中部山区的小村庄。

  法制网记者 韩乐悟

  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而位于福建省中部的永安市洪田村的山地面积是耕地的十七八倍。靠山吃山是这里的传统。
  1984年,洪田村曾开展过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山林按人口折股到户。虽然这次改革从总体上看对全村的森林资源保护不无益处,但由于它没有实质性的林权制度上的突破,弊端日益显现出来,最后盗伐开始。正是因为这,一场巨变在这个小山村里聚集着能量。

盗伐催生变革

  村民们告诉记者,盗伐最严重的是1994到1997年。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砍,自己不砍花钱雇人砍,本来没想砍,别人砍觉着自己吃了亏的也上去砍。一天24小时几乎都有人在砍。盗伐很快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小分队。路口有岗哨,岗哨带着传呼机,干部一出动,就打“444”,干部一撤离,就打“666”。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赖兰亭,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
  当时村民有句顺口溜:“要致富就砍树,一夜变成万元户。”
  “管还是不管”、“你们干部一定要拿出对策”,看着一天一天光掉的山坡,再也坐不住的老林农、老党员向书记、主任“发难”。
  不是没有管。最严重时,一吃完晚饭赖兰亭就和村干部出去巡山抓盗伐的人。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一个,还没真正处理,他们一家老小就到家里哭闹,说顶梁柱给抓了,日子没法过了,你不放人,我们一家人就到你干部家吃饭了。赖兰亭回忆说。
  怎么办?为什么盗伐禁不住?邓文山、赖兰亭问自己后又互相问,苦苦探求,常常是彻夜不眠: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是盗伐不止的直接原因;上次改革,某种程度上肥了个人,损了集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山林虽说人人有份,但林农不知道自己那份究竟在哪块山场地块,林农对山林既无直接的收益权也没有处置权;少数人有责任山,多数人没有,大多数人的利益被少数人占有,显失公平;收益分配中上交税费多、林农得利少,村镇建设提留多、股份分红少,间接分配多、直接得利少。这让老百姓怎么靠山吃山?
  必须改!邓文山、赖兰亭两人先达成共识。当时他们说服自己的理由是:耕地都分到户了,林地为什么不能分?虽然没有政策,但山林分下去,对国家、集体、林农都有利。出于公心做事情,该不会错到哪里。
  他们把改革的想法向市、镇有关方面反映后,得到的回答是,“中央没有相关政策,我们不好下文支持,不过可以一试,但一定要把事情做好”。这一态度,增添了他们的信心。回来后,他们立马正式召开了第一次由村两委干部参加的林改会议。这一天是1998年5月27日。

洪田改革重在“均”

  没有法律政策,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可以借鉴。洪田村的改革真正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改革“充分尊重民意,一切由群众自己作主”这一点不含糊。
  在其后的4个月里,全村召开了二十多次会议。由于大家各抒己见,许多事情意见无法统一。村两委决定,把要不要分山这一敏感问题以及二十多次会议讨论的事项,一项一项交由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公开讨论表决。
  深秋九月,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到一起,讨论山到底分不分?又开始脸红脖子粗争起来。眼见两天的会议已过去大半,争论仍难见分晓。村支书邓文山沉默片刻后,一摆手让会场静了下来。他从自己的笔记本上撕下几页纸,再折成小条撕开,让人发到在场的,每个人手里:“无计名投票。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几分钟后开始现场唱票,80%以上的人赞成分山。
  至此,“分山到户”决议产生。
  洪田村明确改革就是以落实集体林木林地“四权”(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为主要内容,把“集体林”变成“个人林”,从根本上解决集体林地林木“管不了、管不好”的老大难问题。经过票决,采取均山、均权、均利,自愿组合,联户经营的做法。为了分得更公平、更合理,确定了“分”与“不分”的界限。对人口的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调整,以保持经营山场的相对稳定,并按每5年分红一次,人口多的补入,人口少的付出。
  1998年11月,洪田全村已率先完成商品用材林“分山到户”,并把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以捆绑形式落实到户,规定了“砍一罚十”的原则。
  2003年,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洪田村重在“均”字的做法,为其提供了不少的借鉴。

民间智慧解难题

  2003年福建全省推行林改后,永安市率先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大名鼎鼎。在那里山林的经营权可以流转、拍卖,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在我国林业史和农村信贷史上的这两大突破,也源于民间智慧。
  今年70岁的赖兰亭,是林业上见多识广的“高人”。1984年他就提过林权抵押贷款,但没获支持。贷款的要求变成了合资造林。
  2002年,在他联户经营的林地中,有一块杉木林地要转让。有人提出以每亩300元的价格受让。赖兰亭急了:“这人怎么这么没思想?造林工资也不止300元,还养这么大了才给你。”他心想,“我老赖这回就带个头试一试!”便一咬牙,从300元一下抬到1000多元。然后逢人便说,“怎么样?老赖有片山场要卖……”当这片山场最后以每亩1250元卖掉时,村里哗然:“哇!1200多元,我们才卖300多元。”
  那是赖兰亭第一次经手林地流转。“现在林权登记中心成立了就更好了。信息一发布,来来去去的人很多。那时外镇的人很难知道。”赖兰亭说。
  明晰产权只是林改的第一步。林改要真正见成效,必须进一步深化,进行配套改革。建立规范的林权交易中心,就是各地配套改革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或许是受了赖兰亭的启发,或许是因林农对“林权证有什么用”的追问,洪田村在林改中,积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探索,获得永安市农村信用社提供的80万元抵押贷款,解决了林农扩大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林改综合配套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操作“范本”。

林改好坏青山作证

  洪田三组村民童庆才告诉记者,从1981年到1998年,他们从山场分过两次钱,两次一样,都是每人21元。林改后,一次每人就分到几千元。“等这片山到了砍伐期,卖木头,我们还可以受益。”59岁的童庆才对未来充满憧憬。
  童庆才只是林改众多受益者中的普通一员。村民钟昌信家庭变化最大:分山前,全家一年只能在端午、春节吃上两顿肉,房屋破旧,生活十分困难。如今,家里买了两辆摩托车、一台拖拉机,还要马上动手盖新房。“我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还能过上这样的日子。”钟昌信说。
  分山后,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高涨。1998年以来,全村造林更新面积累计达2979亩,其中2006年造的529亩,全部由村民个人投资。农民开始“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过去山林发生火灾干部动员人去扑救,老百姓不急不慌先问给多少钱。现在巡山护林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三组村民黎仙良说:“这次别家的林起火我不救,下次我家的林起火也没人救。再说,让它烧下去,说不定就要烧到我家的了。”
  一项改革好不好,常常要统计老百姓的满意度。但有福建人干脆说,“改革好不好,青山可以作证!”在保持年年都有采伐的情况下,近年洪田村森林资源得到较大增长,总量比1998年前增长了23%。资源管护好了,水源得到涵养,生态状况也随之好起来。有村民介绍,以前干旱时,家家户户打深井,水也不够用,现在用山上流下的泉水就够了;以前见到的鸟很少,现在鸟整天叽喳不停。

  记者手记

  正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项改革的酝酿、发起乃至实施,无不浸润着它“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壤”的气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一样。
  福建提出下一步的改革要突出解决三个问题:钱从哪里来?树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相信同样的问题目前让其他省份来回答,答案会略有不同。
  福建人认定:“钱要从银行来!”这正是其积极和金融部门合作,不断探索开发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的原因。福建自2004年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林业融资改革试点以来,已累计贷款30.6亿元。之后又探索林业小额贷款,不到一年时间已发放4530万元,受益林农2260户。
  解决“树要怎么砍”,就要加快改革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福建提出按照“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科学安排林木采伐”的改革思路,逐步实现经营者依法自主采伐。
  针对林改后林权分散,单家独户经营抗风险成本高、能力差等问题,福建引导林农在明晰林权、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资金、技术、亲情、友情为纽带,建立新型股份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目前全省已建立两千四百多个。同时引导形成“公司(林场)+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促进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敢于把石头高高举过自己的头顶。”这是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对福建林改精神的一个比喻。石头举过了头顶,会不会砸下来?其实,先行一步的福建林改,一直都伴随着尖锐的争论。但福建人就是改不了试吃“螃蟹”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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