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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高"产品只通报远不够
Eedu.org.cn 作者:奚旭初    资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9
      国家环保总局26日通报今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共涉及6个行业的141种产品。此外,还针对其中39种产品向有关部门提出取消其出口退税以及禁止其加工贸易的建议。

    环保总局公布“双高”产品“黑名单”,不仅是对中国自身的环境和公众健康负责,也是履行环保国际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要行动。对企业来说,产品列入“双高”产品“黑名单”,则意味着如不改弦易辙,生存空间将被封杀。在此之前,环保总局已相继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过不了环保关的企业,在信贷、保险、上市等方面均受到限制。

    在商言商,但是盈利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即使从功利的角度看,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良好的企业形象,恰恰是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一个“资本”。在消费者心中,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一定也会对自己的产品负责。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优劣的标准。以前常说有财富没有责任,有资本没有道德,有地位没有良知的企业迟早会自误其事,今天许多事实都在真切地告诉我们,这个“迟早”已经来了。

    当然要呼唤企业深明大义,承担社会责任,但事实早已证明,仅有呼唤是远远不够的。机制最管用,必须构建健全外部法制、舆论、道德环境,不仅要对不负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谴责,更要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对违反社会责任的企业严厉惩罚。道德和法律,自觉和制约,双管齐下,最终形成一种能够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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