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们食用的水是不纯净的,恐怕清洁用水就是头等大事。如果人们呼吸的空气是不纯净的,净化空气就应是当务之急。日前有媒体报道广州有可能遭遇“光化学污染”,不少人以为直面迎击这只潜伏已久的“狼”的时刻已经到了,但紧接着市有关专家就此辟谣,称“广州现在爆发光化学烟雾的趋势并不明显,市民不必太担心”。此番诠释却不能让人信服。
称不必担心的专家说明了两点理由,一是广州的地理环境比较开放,氮氧化物不容易聚集;二是广州近期灰霾天气较多,灰霾恰恰可以挡住紫外线,而紫外线对这些有害气体能够起到“消化”作用。专家的解释明显带有安慰市民的意思,但却无法否认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光化学污染”是大气中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和氧化剂在日光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烟雾,它属于二次污染,对人体危害较大,甚至能造成生命危险。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曾发生过这种烟雾的袭击,损失惨重。多个网站就此翔实地记录了1943年发生在美国的举世闻名的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当地居民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急剧升高,其罪魁祸首就是汽车排放的尾气。类似的“事件”也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日本东京和大阪等市县发生过。也就是说,越是处在大规模工业建设阶段的城市,遭遇“光化学污染”的可能性就越高。借此比较广州,在大多数工厂的烟囱受到环保部门严密控制的同时,如果广州发生“光化学污染”的话,最大的“元凶”是什么呢?我们看到,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正成为“心头之患”。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四大汽车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同时,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在持续攀升。以广州市为例,据有关部门统计,每100户人家拥有4.5辆私家车。面对高速增长的机动车辆,目睹广州市区交通主干道超繁华的“风景”,看着高楼林立空气流通并不通畅的现状,“光化学污染”“趋势并不明显”的说法,显然对解决问题缺乏积极的态度。从全球的角度来看,“光化学污染”是整个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只有预防到不到位的问题,断无天然因素可以避免之说;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环保部门对预防“光化学污染”呼吁多年,并已制定了相关法规,说明“光化学污染”并非危言耸听;再从广东的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进程排在全国前列,即使“光化学污染”尚处于“趋势不明显”的阶段,但如不及早预防,谁又能保证它不会发生呢?
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光化学污染”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光化学污染”立刻采取行动,同时让市民掌握如何防备的生活常识。此外,监测部门应对上路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测,不放过任何“可疑”车辆;广大市民也要行动起来,发现拖黑烟的机动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广州市要对违规者进行依法处置。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不能企望汽车不吐尾气,笔者寄予厚语,汽车“改良”吧,燃油达标吧,排污监管吧,体系完备吧,制度落实吧。总之,“空气净化工程”(包括推动汽车污染控制技术的开发和清洁汽车的大力发展,最终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尽早实施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放下心来呼吸每一口空气。
《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10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