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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污染物公约对我国生效 12种污染物将被淘汰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1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今起正式对中国生效,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履行公约所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和常规义务。公约中首批规定的滴滴涕、灭蚁灵等12种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最具危害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将在中国逐步被削减、控制和淘汰。

  《公约》中规定首批消除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滴滴涕、七氯、氯丹、灭蚁灵、毒杀芬、六氯苯、多氯联苯、二恶英和呋喃。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一清单是开放性的,将来会依照一定的筛选程序和标准对其进行扩充。但是,我国对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和六氯苯等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申请了特定豁免,而它们作为杀虫剂在我国的生产和使用最长不超过十年。

  按照《公约》规定,我国将在今后两年内制订国家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并利用必要的法律、行政和技术措施,削减、控制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链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长距离迁移;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类和动物危害巨大。很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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