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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推进“五位一体”新格局科学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 | ||||||||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8 |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的重要举措。 林业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林”即林业、林区、林农问题具有“三农”问题的共性特点,又兼有行业特征。我省是林业大省,国家的重点林区,全省林业经营总面积3375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007万公顷,约占全国有林地面积的12%,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总蓄积量15亿立方米,约占全国12%,居全国第二位。目前有森工林业局50个,国有林场360处,林业职工71.2万人,国有林区总人口达203.7万人,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份额,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举足轻重。林区特别是重点国有林区应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率先示范作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条基本要求,这是中央对新农村的全景式描绘。林区与农村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部分“城乡”区别,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应该结合我省省情和林情的特点,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要求,本着“生态优良、产业发达、城镇优雅、生活富裕、林风文明、管理科学、社会和谐”这一总目标,着力在“六新”上下功夫。 一、必须以“新理念”为指南,引导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建设新林区是一项重大的新任务,必须首先让林区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上普遍认同并形成新的共识,通过正面教育、舆论引导、典型引路等多种有效措施,引导广大职工树立适应新林区建设的新理念,确立建设新林区的主人翁角色,激发投身新林区建设的主动性和使命感。一要教育林区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经济与社会、山上与山下、资源好的地区与资源差的地区、人与资源环境、对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发展不协调的矛盾,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二要教育林区干部群众坚持合理开发与节约培育并举,牢固树立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观。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系,树立惜木如金的思想,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在林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既要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解决当代人的致富奔小康问题,也必须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三要教育林区广大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认真解决职工群众的衣食住行、医教娱等现实问题,关注民生民富民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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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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