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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珠三角污染产业向山区转移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 ||||||||
环保重点 我省今年将提高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总量排放超标地区暂停审批新建项目 防止珠三角污染产业向山区转移 本报讯(记者/刘茜实习生/蓝之馨通讯员/钟奇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提高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省环保局局长李清说,今年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或实行区域环保限批。今年环保的重点是防止珠三角污染产业快速向山区转移。 严格环保准入 去年上半年否定新上项目占审理总数近10% 李清说,中央在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求广东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15%,对广东来说任务非常重,为了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从今年开始,我省将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提高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环保部门将协同有关部门根据环境容量制订区域产业发展目录,加强产业引导,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或实行区域环保限批。 据悉,为严格环保准入,去年我省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意见》、《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型项目,凡超总量或无总量地区一律不准新建、扩建项目。仅去年上半年,就否定了26个新上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项目,占审理建设项目总数的近10%。 李清说,今年各地区还将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省下达的指标认真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为加强责任制考核,我省还将排污控制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问责制度,对因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防止污染转移 地方政府重大决策产业需进行环境评价后才能实施 李清说,近年来珠三角产业快速向山区转移的过程中出现污染转移问题较严重,因此我省今年将以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为重点,特别是规划环评,即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包括对政府重大决策的评价。大力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管理和强化建设项目风险防范管理。 作为我省水源地的山区及东西两翼,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随着产业转移的推进,面临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今年将以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为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生态特别是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并要求各地制定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 据了解,今年我省还将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即从源头上制止污染产业的转移,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的产业需进行环境评价后才能实施,并按照分区控制的原则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并要求各地将产业转移园选址于环境承载力适宜的集约利用区或有限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的管理措施,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建立防治体系 每半年公布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据了解,我省今年还将建立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该防治体系包括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广州、深圳等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国Ⅲ标准的实施工作,强化在用车排气的定期检测、道路抽检等工作,将机动车排气纳入车辆入籍和报废管理内容,开展机动车环保标识分类管理,加强车用燃气质量控制,继续推进使用清洁燃料汽车。开展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示范试点工作,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水泥、陶瓷等行业的颗粒物污染,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监管等。 为提高主要污染物削减能力,我省还将进一步推动火电场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到2007年底,确保全省烟气脱硫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2008年底前完成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现有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2009年关闭5万千瓦以下机组,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推进全省县城、中心镇和珠江三角洲地区1万人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全省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日处理总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效率,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李清说,今年还将加大对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电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并与省环保局联网。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数据报送、审核和发布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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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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