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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机制
Eedu.org.cn 作者:唐婷    资讯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记者唐婷)在今天召开的“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新技术的开发与突破以及已有技术的转让与应用都是必不可少。为此,他呼吁国际社会重视技术开发与转让,并倡议建立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机制。

  解振华指出,技术开发与转让机制包括要有充足的、确定的资金保障。

  他说,具体地说,一是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下设立负责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专门组织机构,例如“技术开发与转让委员会”,专门负责技术开发与转让活动的规划、协调、组织、审查和评估,各国政府也应指定技术开发与转让的主管机构和联系部门。

  二是建立专门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资金机制,例如由发达国家提供充足、可预测和稳定的资金支持,设立“技术开发与转让基金”,用于激励技术转让、购买专利和特许权、为发展中国家适用有关技术提供培训和示范。

  三是定期对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工作进行审查与评估。每届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审查和评估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相关活动取得切实进展。

  他指出,发达国家应进一步承诺在资金、税收、法规等各方面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作用。同时,也需要加强技术需求方的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使发展中国家用得上、用得起有关技术,且能用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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