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资源生态 >> 水资源 >> 正文

长江流域总磷排放现状如何?

Eedu.org.cn 作者:周亚楠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23
摘要: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面启动,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省(市)分别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本报记者 周亚楠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面启动,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省(市)分别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记者注意到,此次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包含“三磷”污染治理情况。督察为何关注“三磷”问题,长江流域省份总磷排放现状如何,重点整治方向在哪?

农业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总磷污染主要来源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曾公开指出,近年来,总磷已成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十三五”时期,长江流域各地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总磷污染控制工作,但“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问题未从根本解决。

生态环境部定期开展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发现长江干流一些断面经常出现总磷局部高值、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依然任重道远。“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长江流域总磷平均浓度为0.058mg/L,较2016年下降了47.7%,但总磷作为首超因子的超标断面占比仍远高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仍是制约长江流域水质改善的主要因素。

为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水专项等科研项目和长江联合研究成果为基础,着力开展以总磷控制为核心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长江流域58个驻点城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和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智慧决策平台等研究,已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

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分别占流域总磷排放总量的67.62%、29.3%、3.04%和0.04%。其中,农业源和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之和占比高达96.92%,是长江流域总磷排放的最主要来源。

那么,“三磷”与总磷污染关系何在?

“总磷污染成因多样,各地都有显著差异。就长江流域概况而言,总磷污染主要来自面源污染、‘三磷’等工业企业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等。”清华大学水质与水生态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彭剑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长江流域‘三磷’等工业企业排放是区域磷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但就整个流域而言,面源污染是总磷污染的重要来源。”

农业面源污染中,畜禽养殖业总磷排放量最大,占整个长江流域总磷排放总量的34.44%;种植业总磷排放量占流域总磷排放量的29.18%。因此,农业源的整治应该是当前长江流域总磷治理的重点。

流域中、下游地区总磷排放量高于上游

本次被督察的7个省(市)覆盖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其中,云南、重庆地处上游区域,湖北、湖南、江西地处中游区域,上海、浙江地处下游区域。7个省(市)区域内江河湖泊众多,如湖南的洞庭湖、江西的鄱阳湖、云南的滇池与洱海等,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长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研究数据显示,从长江全流域空间分布来看,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总磷排放量高于上游地区。

上游地区总磷排放量较大的省份为四川省,总磷排放量占全流域排放总量的10.6%。而湖南、湖北、江苏3省涉及长江流域的相关地区总磷排放量占据前3名,3省总磷排放量占长江流域总磷排放量的43%;其次为安徽、江西、四川和云南4省涉及长江流域的相关地区,排放量占比为40.1%。青海、甘肃、陕西和上海涉及长江流域的相关地区总磷排放量最低。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是我国磷矿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也是“三磷”最为集中的区域。而四川盆地、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是总磷污染突出区域。

据悉,长江中下游总磷排放集中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5省农业源总磷排放量,占全流域农业源总磷排放量的64.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较大的是江西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曾指出,虽然污染源中农业源占比最高,但相比农业源,长江流域工业源和生活源总磷入河系数高,对水体影响更加直接,仍是局部水体磷污染防控重点。

专家表示,每年汛期6月—9月是总磷污染物进入长江流域河湖的主要时期。在长江中下游的很多湖泊,雨水混杂着各种污染物流入长江,其总磷浓度反而更高。

打响总磷攻坚战,被督察7地如何排兵布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总磷污染治理的关注由来已久,此前也曾多次通报涉“磷”污染的典型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曾点出7省(市)“磷化工企业敷衍整改,存在偷排等环境污染”“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不力”等涉及“三磷”的共性问题。

资料显示, 长江流域是我国磷矿、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库的主要分布区域。其中,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是“三磷”产生的重点区域。在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湖北、云南均曾因涉“三磷”问题被点名。

另外,在此次督察进驻时,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督察重点关注内容。记者发现,在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重庆、湖南、云南、江西等地均曾被督察组点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不力问题。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将总磷污染控制与“三磷”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此外,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也明确了磷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磷矿、磷化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其中,对磷肥、磷矿生产比较集中的省份如湖北、贵州,也提出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长江流域19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工作基础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均已印发总磷污染治理方案,因地制宜提出总磷污染控制目标及实现路径。

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重要湖泊水量丰富,在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水资源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专家表示,总磷超标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产生异味甚至出现水华。这也是长江流域总磷治理过程中最需要关注之处,例如,滇池、太湖等湖泊总磷浓度较高导致水体富营养化。

在此次督察进驻7省(市)时,各督察组组长就指出,重点关注“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记者关注到,湖南、江西、云南、浙江、上海等地分别针对省内重点湖泊制定了相应的总磷减控攻坚行动方案。

此外,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湖北省均因磷石膏治理和综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被“点名”。对湖北而言,磷石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为答好这道“必答题”,2021年,湖北省率先制定发布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在全省域推行总磷总量控制制度。2023年,推进实施总磷减排项目134个,实现重点工程减排量363.25吨。

2023年10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印发《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重庆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要求持续动态开展“三磷”排查,巩固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成果。

由于历史原因和产业布局因素,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未来,“三磷”整治仍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

旅行

资讯

更多>>

生活

资讯

更多>>
友情链接
环境生态网 环境科学、生态学的网上家园 客服信箱 eedus@126.com 粤ICP备09031317号-1
Copyright © 2004-2017 www.eedu.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