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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民间组织期待新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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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3 12:15:59 | 【字体:小 大】 |
环保NGO进入“第二代”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2006年发布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载,截至2005年,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共2768家,总人数22.4万人。主要由四种类型构成:即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民间自发组成、学生环保社团、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等。四者比例分别为:49.9%、7.2%、40.3%、2.6%。
随着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正从上代人的“一人一桌”式或者依靠领袖个人魅力的单枪独斗式和以宣传教育为主向联合、团结、凝聚形成社会合力和帮助、监督国家大事,从感性“影响”到理性“帮助、监督”的“第二代”转变。
尽管如此,环保民间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仍然存在不少“拦路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他题为“发挥环保民间组织作用推动环保历史性转变”的演讲中指出,目前,环保民间组织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自发、松散和各自为战的状态,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环保民间组织不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设置,存在过分依赖政府和行政化倾向,影响了作用的发挥;二是民间组织自身的自律机制不健全,内部缺乏完备的管理制度,不利于工作开展;三是少数民间组织违反或违背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影响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蓝皮书中说,由于经费不足,去年超过60%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96%的全职人员薪酬在当地属中等以下收入水平,其中43.9%的全职人员基本没有薪酬。经费不足,是众多环保NGO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在经费问题上,相对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资助极少,而社会公益捐助意识又比较淡薄。一些企业长期使用国家的环境资源能源,而发展起来以后,对怎样回报社会,怎样体现社会责任却没有相应的意识。
“环保民间组织的另外一个障碍,就是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做得很不够。我国已经明确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法律地位,而公众参与却没有一个准确的信息渠道。企业的排污情况、水质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情况、企业排污已经对百姓有影响等环境信息几乎都不公开。环保民间组织社团是最大的公众参与的力量,没有信息来源,就谈不上有效参与。”李恒远告诉记者。显然,环保民间组织要在历史性转变中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推动环保事业的支撑力量,一要自律自强,不断自我完善;二要依靠政府支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蓝皮书预言,未来5年~10年,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和从业人员将会以10~15%左右的速度递增,高校、社区和农村地区的环保民间组织将迅速发展,环保民间组织的人员素质和参与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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