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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家中国NGO共同发布立场 力促气候谈判进程
作者:李泽民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6 13:34:16 | 【字体:
       联合国气候变化天津会议进行到第三天,期待中的熹微晨光还是未能出现。

        为促使各国尽快达成一个公正有效的协议,10月6日,包括自然之友等近60家中国的民间组织共同发布立场,要求各国直面气候变化挑战,呼吁各国立即加入全球低碳竞赛。
 
         这样的合力发声,是中国民间组织“绿色中国,竞跑未来”主题系列活动的一个部分。活动协调人卢思骋说,中国的NGO在本国举行的气候大会上,共组织了20多场联合活动,是中国NGO在气候变化领域合作规模最大、活动最密集、形式最多样的一次。
 
        在立场书中称,2010年尚未结束,但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注定成为全球有史以来最热的十年,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灾害更为频繁,程度也更为肆虐。气候变化正在成为实现“消除贫穷饥饿”、“降低儿童死亡”等联合国千年目标的最大障碍。
 
表明立场为COP16奠基
 
        以中国为例,在过去的50年间,中国的平均气温升幅快于全球同期,达到了1.1摄氏度,中国西部82%的冰川正在萎缩,而中国的主要农作物产量也将因为气候变化在21世纪后半期下降高达37%。水资源矛盾也正在凸显。
 
        全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迫在眉睫。绿色和平李雁表示,“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了减排40%到45%的承诺,但是实现这一目标面临重重考验。作为NGO,我们可以起到节能减排的监督作用,另外政府也可以出台许多激励措施,推动企业界参与到减排过程。”
 
        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陈冀良说,“中国已经展现了迈向低碳发展的强烈意愿和积极行动,在全球的低碳合作与竞赛中,中国还有许多的空间和机遇。”
 
        作为COP16前的最后一轮谈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寄希望于通过在天津的谈判,能为年底部长级别的坎昆会议奠基。
 
        她说,国际社会应该尽快达成一个真正公平、进取、有法律约束力、并且惠及贫困国家和弱势人群的全球协议。为此,各国需要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在切实做好自身减排的同时,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减排和适应工作。
 
        共同立场呼吁,各国政府应该关注弱势人群和地区,督促高碳排放人群在减排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和提高透明度,制定公平的政策和市场手段,全面考察环境影响,支持公民社会的行动和监督。
 
约束性法律文件亟待出炉
 
        在过去两天的谈判中,“各谈判代表很放松,不着急,基本上没有取得进展,而且距出台一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希望越来越弱。”绿色和平负责人王晓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基于此,中国近60家NGO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立场书中称,各国政府应该在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下制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发达国家主动承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率先大幅减排。
 
        同时,发达国家必须承诺在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少40%,其中绝大多数应当在本土执行,并规定本土减排和通过市场机制海外减排的上限。
 
        另外,发达国家必须采取资金支持、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等措施,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地在本土实施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发达国家应该积极落实资金承诺,保证额外、充足、可预测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移。其中资金要以公共资金为主,市场和私营部门的资金是能是补充。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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