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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社会”启动第二轮改革——对话李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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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阳敏 文章来源:《南风窗》杂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3 17:02:30 | 【字体:小 大】 |
开放社会促进大学生就业
《南》:您曾经说,中国“农民革命”已经完成,防止进城农民工、城市下岗工人的第二代和失业大学生在城市的结合——“新工人革命”,是中国在新的历史阶段“改良主义”道路能否走通的关键。近几年大学生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假如“开放社会”真正落实,是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就业形势?
李:无论从保证“改良主义”道路成功的角度来说,还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形势的角度来说,都应该开放社会,避免让社会组织都打上全能国家的烙印,避免社会大多数群体被边缘化。
从发达国家所走过的路程来看,最近50年间,是非营利组织飞速发展的时期,它所带来的就业增长速度比任何一个领域都要快。美国霍布金斯大学的研究表明,1995年22个国家非营利部门提供的就业(将志愿者计算在内)平均占全部非农业就业总数的7%,占服务就业总数的14%,占公共部门就业总数的41%。而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受薪雇员每年更是高达1000多万人。
根据清华大学邓国胜的研究数据,2002年,中国社团的专职人员数为47.5万人,而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03年中国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职工人数仅为18.1万。如果比照美国的水平,我国非营利组织具有为大学生提供4500万人就业的空间,假如中国的非营利部门提供的就业机会(包括志愿者)能够达到22国平均水平的话,那么它们提供的就业岗位将高达2544万,这意味着中国的非营利部门能够增加2000万个以上的大学生就业岗位。
再看农村,我国内地有近70万个行政村庄,400多万个自然村庄,有2.4亿个农户和7.5亿农民。如果按照台湾或者韩国的模式将小农组织起来,每500个左右的农户组织一个综合农协,综合农协包含农信和农业保险部、技术推广培训部、农产品加工营销部、生产资料购销部、农业垃圾回收利用部、会议礼节部等等,每个农协至少容纳25个大学生就业,就可以增加1200万大学生就业。即使按照大寨村的模式将小农组织起来,每个行政村都组建“农—工—商”一体化的合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政社合一”的村社组织至少能够容纳100个大学生就业,70万个行政村就可以增加700万大学生就业机会;加上400多万个自然村发展所新增的就业机会,大寨模式应该可以新增就业机会1000万个以上。
我国农村改革一旦回到“民营进、官营退”和“民权进、官权退”的道路上,农村就会成为大学生的新广阔天地。
让NGO回到地上
《南》:刚才我们谈了许多关系公民社会发育的外部条件问题,比如筹款,政策法规,社会的认识,这些都是外部的、宏观的,需要全社会努力去落实。但NGO内部也有它的问题,您能否从这方面谈谈?
李:NGO内部当然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我们根本不知道怎么管理一个民间组织。我记得,刚刚离开《中国改革》杂志社的时候,很多人劝我成立一个组织,说要钱给钱,要物给物,记得当时有一个加拿大老华人,他有一个几千万的基金让我去运作,我说我不能接受,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说的是实话,不是假话,因为我在企业里面工作过,也在政府里面工作过,企业和政府的工作我都可以胜任,但要管理一个民间组织,需要的是另外一套人才、另外一套文化和话语,这是我不懂的。这也是我为什么最后选择到比较正规的乐施会工作的原因。到了乐施会以后,我发现管理NGO和管理政府、管理企业不一样,它有一套民主管理的文化,它需要大家互相妥协,需要大家按照一套程序和规则做事情——今天国内的组织就缺乏这套NGO建设的文化,只会吵架不会妥协,吵架了就要分家。
再一个问题,我们社会工作者还不具备把“社会建设”话语和自身价值主流化的能力,换句话说,社会工作者还不知道社会能接受的话语是什么,或者说别人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缺人才,大学里面关于公民社会建设方面的教育也没有跟上,说句实话,大学里面上这门课的老师都没有在这个领域里工作过,他很难上课,大学要肩负起指导民间组织建设和社会建设话语体系建设的责任。第三个问题就是,这个领域里面的很多人,还没有“回到地上”来。
《南》:“回到地上”是什么意思?
李:很多人认为,在NGO工作的人就像圣人一样,不是这样的,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它是一份职业,它是为大家提供社会服务的,你在这个领域工作并不比别人高尚。
我这个说法你可能觉得很抽象,但它是很关键的问题。六中全会《决议》讲到,要“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有职业化的队伍、专业化的人才,在这个领域工作的人首先就要“回到地上”来,我们不是圣人,是很普通的人,是有私欲的人,“积累公信力”就是为了获得源源不断的社会资源为社会服务,也是为了自己不失业,否则就把这个领域带偏了。
最后,在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方面,国内的NGO领域可以说才刚刚起步,有的甚至还没有起步——谁成立一个组织,谁就是它的总监或者总干事,就要搞成“家族企业”。那是不行的,因为社会组织不姓“私”,它需要有一整套的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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