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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环保力量成长机制研究
作者:洪大用/中… 文章来源:http://green.eedu.org.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7 18:32:14 | 【字体:



  二、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性格

  前文已分析到,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入,中国民间环保团体也处在转型过程中,这种转型已经表现出一些新的取向。但从整体上看,在转型逐步深化的同时,中国民间环保团体依然延续了其原有的一些基本性格,笔者把这些性格概括为理性、合作、体制内运作和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

  第一,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理性性格。所谓理性,是指中国民间环保团体并非是采取情绪化的方式,持极端的环保主义立场。相反,运动的组织领导者在充分认识到中国环境问题之严峻性的同时,在运动的理念和行动策略上,采取理性的立场。现有民间环保团体大都赞成发展是第一位的,都致力于谋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

  “自然之友”会长曾指出:“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许多环境问题确是人们在解决起码的温饱和生存过程中发生的。因此,我们不能不顾这一国情,必须把环境保护与人民生活实际困难的解决联系起来考虑,积极寻求与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和企业界的合作。否则,民间环保就无法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其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王军,1996)。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绿色希望工程”时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谋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如其一位副秘书长所言:“绿色希望工程既要扶生态之贫,又要扶经济之贫,同时打出‘生态’和‘经济’两张牌”,“只有将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让农民既有眼前利益可图,又有长远利益可盼,绿色希望工程才能得到农民们的拥护,我们捐植的树木才能够确保存活率、保存率,绿色的事业才能经久不衰”(涂猛,1999)。

  第二,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合作性格。所谓合作,是指中国民间环保团体在对待政府、企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态度上,通常采取的是合作而非冲突的态度,致力于谋求彼此间的协调关系。

  在国外,很多民间环保组织成立之初,往往采取一种与政府对抗的不合作态度。而我国的很多新兴环保团体都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政府的帮忙人”或“合作伙伴”,它们几乎不涉及政府不支持的领域。全国妇联宣传部社会文化处的同志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妇联组织参与环保的切人点是‘结合政府所念,社会所需,群众无知’的领域,例如大江大河的环境治理要靠国家,但是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国家就很难顾及,国家环保局的宣教司都撤掉了,这方面我们就可以做很多工作,也算是帮政府做一些拾遗补缺的事情”。“自然之友”章程的第五条明确规定:“自然之友”支持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及个人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活动,并愿与它(他)们合作。

  在与企业的关系上,尽管“自然之友”曾经提出将首钢上游产业迁出北京的动议,但大多数环保组织并未直接干预企业行为。实际上,很多环保组织在活动过程中积极谋求企业的支持,特别是资金支持,一些半官方环保社团举办活动时频繁拉企业赞助,甚至将一些企业负责人聘为自己的理事。许多纯民间环保组织开展活动时更加依赖企业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民间环保团体与一些企业保持着互助互惠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环保团体在发展中谋求横向合作与联合以扩大自身影响的趋势日益明显。1999年2月9日,“自然之友”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等多个单位,共同发出了《爱护野生动物从餐桌上开始》的呼吁书,倡议保护野生动物。2000年1月28日,“自然之友”又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定了《共同实施“自然之友绿色希望行动”协议书》,试图通过青基会的“希望工程”网络,组织志愿者到农村希望小学去推动环境教育,向农村师生普及环保基础知识,帮助他们培养起初步的环境意识。2000年2月28日,“地球村”联合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和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民间团体,共同发起了“2000年地球日·中国行动”,并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第三,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体制内运作。一般而言,社会运动主要依赖非体制的方式促进社会变迁,运动的前提是对现体制有不满意、甚至反对之处。但是,当代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以前政府动员型环境运动的特征,民间环保团体主要是在体制内运作,这突出表现在民间环保团体认同政府的环保目标、借助于正规体制获取资源并开展活动。

  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绿色希望工程”,其创意虽然是由中国青基会提出的,但是正式出台却是由青基会联合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局等单位共同推动的。该工程的实施机制明显体现了体制内运作的倾向,其1999~2003年的规划目标是“通过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黄河、长江及其他主要江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治理区,以及地方政府规划的造林绿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资助建设100万亩以上的生态工程”(领导小组,1999)。该工程“资助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须按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总体要求,组建专门的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专门帐户,设立专帐,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资助款进行管理”(领导小组,1999)。共青团中央还提出,要“集全团之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把‘保护母亲河行动’摆上全团工作的重要位置”,用该行动“统揽团内各种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各级团组织都要积极实施该行动(团中央,1999)。实际上,“绿色希望工程”的相当一笔经费是通过共青团系统层层下达筹资指标筹集的。在截至2000年8月21日收到的2570多万元的捐款中,共青团系统的捐款为1580多万,占62%。

  许多半官方环保社团与政府的关系还是相当密切的。它们往往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或是借助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开展活动,同时通过政府的某个系统或机构来发展会员。例如,各级环保行政部门的领导大多是各级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很多工作是围绕着环保行政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的,这一点,学会的负责人在布置和总结工作时是直言不讳的。

  一些纯民间环保团体,实际上也经常利用现体制开展活动。例如,1996年4月,“地球村”与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家委会合作,设立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1999年初,“地球村”与北京市宣武区精神文明办、环保局、环卫局、白纸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将建功南里小区作为绿色社区建设的试点。还有一些环保社团则努力争取利用现体制,例如,“自然之友”意识到通过教委系统进入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困难很多,所以间接地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进入各地的希望小学开展教育活动。

  当然,在利用现体制的同时,许多环保组织也越来越觉得现体制存在许多弊端。青基会的一位副秘书长在接受笔者访问时指出,“绿色希望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政府失灵”,例如所报面积不实,苗木配套成问题,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监督工作跟不上,等等,总之,是效率低下。全国妇联的同志也指出,目前民间力量所作出的环保努力与政府行为跟不上是一对尖锐矛盾。例如,妇联组织在推动垃圾分类,但是政府垃圾回收网点的建设工作滞后,并且在垃圾处理厂仍然是集中处理,群众做的工作等于白做。

  第四,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一般而言,社会运动可以区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一种是维护或争取某个群体实际利益的社会运动,可以叫做自我指向或利益取向的运动;一种是并不以实际利益为中心,而在于表达或宣传某种文化价值的社会运动,可以叫做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的运动。

  就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发展来看,尽管90年代以来,许多环保团体有着采取实际行动的趋势,但是,从总体上讲,除了一些行业协会类环保组织之外,大多数民间环保团体仍然是面对社会公众,以开展环境教育、宣传环境保护、传播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为宗旨,重在传播和表达环境价值,具有较为明显的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那种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为目标的草根环保组织,目前还非常少见。

  注释

  ①即“经费自筹、人员自聘、活动自主”。

  ②全国妇联宣传部社会文化处肖敏同志说,妇女最有爱心,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费主动权在妇女手里,大约有70%的妇女支配着家庭的日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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