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深化环评审批 强化水流域环境整治

作者:李良 吴诚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062    更新时间:2012/6/18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加快推动福建生态省创建、深化环评审批、强化水流域环境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在福州市召开全省设区市环保局长会议,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明确工作任务,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都出席了会议,厅长马承佳对《意见》提出的加快推动福建生态省创建、深化环评审批、强化水流域环境整治、节能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海洋环境保护、防范环境风险7项重点环保工作进行了再梳理、再提炼,要求各地环保部门抓住重点,认真落实。

  抓好细胞工程建设

  加强区域规划环评

  推进生态省创建,切实抓好细胞工程建设。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明确以县、乡两级生态创建为重点,将辖区内的生态省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工程化、时限化、责任化,全面加快省级生态市、县(市、区)、乡镇、村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厦门要在2013年建成生态市,泉州要在2014年建成生态市,福州、漳州、三明、龙岩、南平、莆田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在2015年建成生态市(区)。

  明确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新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的《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对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及申报条件提出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创建要求更高,程序更严密,生态创建难度不断增加。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按照新规要求,研究对策,确保2017年率先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

  加强监督考核。福建省环保厅将与省发改委研究出台《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届时将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督察和年度考核工作,并将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列为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安排、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挂钩。

  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执行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项目落地,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要加强对敏感项目的审查和指导,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新增长区域的规划环评,推动尽快完成环罗源湾地区等重点开发区域的规划环评以及全省87个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的规划环评。为有关重大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生产力布局等提供环境咨询。

  强化竣工环保验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滚动清理,重点排查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承诺不落实的项目,分门别类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养殖业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

  坚持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深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提请当地政府全部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及重点流域干流、主要库区超过规划要求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对于禁养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务必在2013年底前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或实现生态种养、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废水达标排放。

  加强重点乡镇生活污染治理。目前,福建省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各地环保部门要提出当前急需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乡镇名单,加快重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加快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工业集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相关要求。已建但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集中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依规暂停审批或核准工业集中区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直至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同时对已建设施加强监管。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整合提升,促进产业升级。对重点污染行业实行全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增产减污。

  督促新批建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同步实施低氮燃烧并配套脱硝设施,督促对重点企业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配套建设投运脱硝设施。提请各设区市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在2012年底前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促推进治理项目进度,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完成全省“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做好2012~2015年度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储备、申报筛选,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整治项目方案设计、日常管理、考核,在做好日常监管同时,推动县(市、区)政府协调电力部门统一按照农村灌溉用电标准收取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运行电费,解决已建成设施后续管理维护和运行经费问题。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重点控制陆源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沿江、沿海城镇和村居垃圾清理、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全面开展重金属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环境风险源信息库,实现一厂一档。配合环境保护部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重点检查沿海涉油企业、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情况。

  提请当地政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强化预案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修订《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减少应急响应环节,提高处置效率。建立环境应急队伍,按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求配备相应应急设备。

  马承佳在讲话中强调,政策已出台,任务已明确,环保事业要上新的更高的水平,关键在于推进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要象抓督促“五大战役”进度一样,抓好环保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的形象进度。对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进度等手段,督促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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