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洲河污染惊心触目 成珠三角污染最重河流
探因
重污染企业聚集、非法养殖猖狂叠加污染效果
茅洲河污染为何如此严重?
在环保部门的“黑名单”上,记者看到了一串长长的名字——喜高实业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闲置;金永兴科技园中约有10家未经环保审批的作坊式小工厂;游晟印染涉嫌夜间偷排;泰纶纺织印染外排水COD高达432mg/L……
“这源于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茅洲河流域内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污染负荷远超环境承载力,水环境持续恶化。”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经调查,目前流域内工业企业超过2.2万家,纳入市区监管的重污染企业有250家(深圳235家、东莞15家),其中不乏电镀、印染“厂中厂”,大多数有重金属排放。部分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且简陋,部分电镀和线路板企业废水未分类收集处理;绝大部分电镀企业未按行业标准限值进行改造,现有处理设施难以确保稳定达标。
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表示,茅洲河流域落后产业聚集,电镀、线路板、印染等重污染企业高度集中,这也是过去城镇化无序发展产生的后果,堪称是“珠三角产业低端化的死角”。
目前,茅洲河流域日排污水总量约100万吨,工业废水虽然污染大,但日排放量约8万吨,而劳动密集型污染产业的集中布局,又带来了大量劳动力,产生比工业废水更多的生活废水,目前流域内人口约300万人,而茅洲河超标最为严重的氨氮指标,主要是生活污水、养殖污水所贡献。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等茅洲河上游地区,非法养殖业排污的猖狂又使工业、生活污水的污染叠加——“目前仍有养殖场81家,猪4.95万头、牛6千头、家禽7万羽。现场检查发现,大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污染问题突出。”令环保执法人员触目惊心的是,光明新区圳美养牛场将牛粪直接排入鱼塘,畔湖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排入鱼塘,塘尾社区仍存有约10万平方米的非法养殖区。
困局
五成污水直排河道,管网配套率远低于全省水平
对照“两河”治理的经验,深莞两地也尝试通过加大污水处理减轻河流污染负荷。
在出海口旁边的沙井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原来直排入河道的部分褐黄色废水正汩汩流入污水处理池,经处理后才外排。不过,这些经过处理的废水仅是杯水车薪,该厂负责人介绍,沙井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能力仅15万吨,二期35万吨能力何时能投产尚未有时间表。
而对于污染物浓度最大,企业偷排、无证排污最为集中的河涌,环保部门现场调研时发现,大部分河涌未进行沿河截污,污水直排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尴尬的境况折射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的严重滞后。在茅洲河共有沙井、燕川、光明三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吨/日,仅为排放量的六成,实际处理率仅为53.8%,其中深圳仅为45.1%,每天达46万吨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说。
而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率,竟然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与深莞两市在省内位居前列的经济地位相形见绌,也令本来已不足的处理能力再打折扣。
现场检查发现,深圳市燕川污水处理厂有40%(约6万吨/日)水量为抽取茅洲河河水,光明污水处理厂实际负荷仅为56%;公明街道大部分生活污水(约16万吨/日)尚未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东莞长安镇乌沙、新民等社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历史欠账较多,三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支管网缺口达526公里,约需26.3亿元,管网建设需要征地,拆迁难度大。”深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坦言,深圳市已建成的3座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均在150mg/L以下,流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杂影响了处理效果,如深圳光明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的8.4万吨污水中有2万吨为工业废水,燕川污水处理厂因工业废水排入导致总磷进水浓度远超设计值。
出路
加快治理 每年关停10%以上重污染企业
除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事实上早在2007年,在省水利厅协调下,深莞两市就签署了联合整治茅洲河备忘录,但多年下来为何污染仍积重难返?深圳市宝安区政府负责人坦言,“初期的整治主要从防洪方面考虑,在污染整治方面起步较晚。”
资料显示,茅洲河第一阶段的结合段清淤清障工程投入了4847万元,已于2010年完工,将河段防洪能力从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第二阶段界河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投资为12亿元,远期实现“堤防安全,水变清,景变美”的整治目标。
但实际进展却未如人意:目前仅完成了可行性报告修编,正在开展试验段工程,还有10公里河段因当地发展规划未定,整治方案悬而未决。
副省长许瑞生在现场调研时强调,“防洪排涝没错,关系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但马上紧接着就要排污、截污,应该是把美化放在后面,要把钱放在功能性的东西上,而不是放在表面的东西”。
在周二进行的省政府现场会上,整治茅洲河污染首次从省的层面提出了铁腕治污的手段——实施流域限批,并纳入2013年挂牌督办的十大环境问题。目标是到2015年前水质达到Ⅴ类。
对此,深莞两市被要求制订重污染企业关闭、淘汰名录,每年坚决依法限期搬迁、关停10%至20%的重污染企业。根据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2014年起流域内所有重污染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对超总量、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2013年底前深莞两市要彻底取缔流域内所有非法畜禽养殖场,并对养殖场进行彻底清理清拆。
在工程减污方面,省政府要求深莞两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开展沿河截污工程建设,深圳市要在2013年底建成公明污水处理厂,2014年底建成沙井二期;东莞市要在2014年底前日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2015年底前流域各镇街要实现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许瑞生指出,要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任务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环保厅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将“两河”及茅洲河污染整治情况报告省政府。此外,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环保治污比起做防洪工程、美化河岸景观而言,见效慢,投入大,另外流域内的工业企业有2200亿GDP,要实现淘汰落后,转型升级,地方政府有没有这个决心,舍不舍得牺牲,这将是治水能否落实的关键。”(谢庆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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