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考核结果公布五地区将被环评限批

作者:孙秀艳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759    更新时间:2013/10/12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分别对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9个流域涉及的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

  2012年,各省(区、市)全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水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进展。淮河流域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海河流域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辽河流域辽宁省,黄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重庆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江苏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2012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良好。

  截至2012年底,《规划》共安排项目6844个,已完成项目1840个,占项目总数的26.9%;在建1461个,占21.3%;前期准备1449个,占21.2%;未启动2094个,占30.6%。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对未通过考核的辽河流域吉林省四平市相关区县、巢湖流域安徽省合肥市相关区县和六安市相关区县、滇池流域云南省昆明市相关区县、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湖北省恩施州相关区县,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记者 孙秀艳)

分享到: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气候变暖背景下,北极海冰变化机…
近年来,北极增暖速度是全球平均变暖速率的2-4倍,这对北半…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考试频道点击排行
  • 没有考试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