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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问题的急迫课题
作者:邓聿文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10:42:36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目前,科学发展观虽经几年倡导,但由于政府合法性很大程度上还是来源于经济增长,政府考核官员事实上还是主要看GDP完成情况,加之受传统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思想文化的影响,以及迄今为止工业化国家所走过的道路仍然是“先污染后治理”,所以,传统发展观在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和掌握政策大权的政府系统,仍有很大的市场,改变起来非一日之功。

另一方面,要看到,改革开放来,中国环境污染和破坏程度虽然呈总体恶化趋势,但这种趋势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也即“九五”和“十五”时期特别明显。而这个阶段恰恰也是中国进入重化工业发展时期。它的显著特点是,包括能源、交通和通信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要工业原材料生产量大幅增长,由此推动第二产业的比重加速上升。然而,也在这个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受到两个根本性的资源、环境约束:一是中国从来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发达国家重化工业高速发展时期享有的廉价资源供应量和环境容量;二是中国经济增长至今仍然主要是发达国家已基本超越的“高资本投入、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模式。上述两个约束,加之前面的因素,使得我国的污染呈现出“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即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中后期出现的污染公害已经在我国普遍出现,我国已没有继续支持这种增长方式的环境容量。

鉴于市场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上存在失灵现象,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负有很大的责任,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转型社会来说,政府主导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运行以及资源的分配,相对于已经渡过工业化的国家,政府负有比市场更大的责任和权力。但是,政府却没有很好负起保护环境的作用,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缺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普遍过松,特别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很多地方环保管理机构普遍存在执法不严,甚至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实际上鼓励了企业的污染行为。

二是政策偏差。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谁污染、谁治理”环保政策,但在一定技术条件下,污染治理设施有比较苛刻的经济运行规模要求,而大多数单个中小企业的污染排放规模与处理设施的经济运行规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中小企业自身财力不足,筹集污染治理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困难大、代价大。这就使得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成本相对较高,造成一些企业的污染治理流于形式,有人检查就应付一下,或者交一些罚款,还留下了“寻租”的隐患。另外,在垃圾处理、水处理、能源领域的价格管制和价格补贴政策,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和居民排放。

三是战略扭曲。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已经扭曲为以GDP增长为中心,环境保护在政府工作中的实际地位实际很低。受发展战略扭曲的影响,我国粗放型的工业化、城市化方式并未得到改善,污染排放强度长期居高不下。一些生态环境原本就很脆弱的地区,为了GDP的增长,超环境容量大上工业项目,甚至是污染强度大的重化工业项目,使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政府的失灵,根源在于现行的政策体制缺陷。中国的官员并非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提拔,而提拔的首要标准,是看官员贡献了多少GDP。因此,各级官员只关心经济增长,而不管付出多少环境代价。这使得地方政府在GDP增长和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冲突时,会发生职能错位。特别是存在强大区域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GDP和财政收入,可能对创造GDP和税收但却破坏了环境的企业争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庇怂恿,从而,由环境保护的监管者变成不作为者。从现行的环保监管体制来看,也使得政府失灵成为可能。在我国,地方环保机构在经费和人员上都受制于地方政府,缺乏独立性,因此,地方的环保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地方首长意志的支配。这样,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生产或投资时出现了环境问题,本级环保部门往往不管,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体制限制,上级环保部门也管不了,于是就出现监管真空。总之,现行的官僚体制造成了中国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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