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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问题的急迫课题
作者:邓聿文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10:42:36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从世界环保事业来看,其最初的推动力量也来自于公众而不是政府。西方国家环境问题的转折源于上世纪60年代末,面对当时环境状况恶化的现实,公众发出了他们的反对声音,由此形成的强大压力促使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中国今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之严重,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固然跟人口过多、资源匮乏、环境容量太小、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太落后等多种因素有关,但从更深层次看,公众参与程度太低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中国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原因之一也是公众参与的民主法制机制不足。


    目前,中国社会正呈现利益多元化的状态,最实际的问题是如何避免由任何一个利益集团主导决策过程,寻求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此,需要将公共决策过程公开,让各个利益群体都获得知情参与的机会,让公众在维护自身环境权利的过程中寻找到发展和保护的艰难平衡。在环境决策中严格遵守公众参与程序,可以部分弥补民主合法性的缺失,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发挥市场化手段高效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环境公平,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
    当然,公众参与不是政府的施舍,也不是过去那种以政府为主体动员组织群众运动的老观念。公众参与应是与政府平行的一个主体。这就需要在宪法以及环境基本法和其他环境法律、法规中明确公民的环境权及其范围、内容和行使程序,并设定环境侵权责任,尽早建立起公民的基本环境权利义务体系。只有把环境权上升为公民和社会的基本权利,全社会才能有效地利用环境权这个武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在此基础上,加强公民的环境保护参与权、环境违法行为检举权、环境信访权、环境诉讼权、环境监督权、环境结社权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公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总之,要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须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在制度建设方面,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重点是完善以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为根本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的财税政策体系,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以及建立以垂直管理为主的行政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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