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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龙田村村民为什么要违法 | |||||
作者:匡生元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6 | |||||
建在市中心的铜仁市振兴铁合金厂因环境污染严重,便搬迁到了离市区7公里的龙田村。尽管“铜仁市市区最大的污染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但是从此灾难降临田村:村子整天笼罩在工厂排放的浓烟中,不仅人感觉到呼吸困难,庄稼也深受其害。谷子变成了白穗子。蔬菜根本卖不出去……于是当地村民向村委会、龙田村所在的环北办事处和灯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反映,质疑工厂为何明明有环保设施却闲置不用。然而,没有谁给予满意的处理。于是,村民们在工厂门口抗议。几次抗议未果后,村民们就强烈要求环北办事处出面协助解决。环北办事处便约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厂方、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可是工厂拒不兑现协调时的诺言。忍无可忍的村民们就采取极端手段——决堤放水。工厂被迫停产。而村民杨光华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 事情发生后,环北办事处主任刘运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遇到环境污染问题,村民不应该采取过激行为,而应该通过村委会、办事处、环保局等正规渠道反映。他向记者发感慨:“基层的工作难做啊。现在政府依法行政了,群众又不依法办事,喜欢闹事。”(见2006-8-22《中国青年报》) 讽刺啊讽刺。绝妙的讽刺。在城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居然可以搬迁到农村继续生产。村民们在依法反映而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却被指责为不依法办事和喜欢闹事。哼,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是的,在法制社会里,任何人都得依法办事。龙田村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村民们是应该像刘大主任所言依法通过村委会、办事处、环保局等正规渠道反映。可是村民们是这样做的啊。他们不但向村委会、办事处、环保局反映了,还向灯塔工业园区反映了。结果呢?没有谁依法行政呀。倘若在这诸多的管理者中,哪怕只有一家依法行政了,村民们也不会采取违法之举啊。依我看,这事儿是先有政府管理部门的违法和不依法作为,后才有村民们的违法之举。在这起事件中,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做的是深刻反省自己忠实地依法履行职责没有,今后应当如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法律应该追究失职者的责任。可是环北办事处的刘主任却“倒打一耙”,指责村民们没有依法办事。如今这为官的脸皮真厚啊。 我有个问题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一些地方,老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利益时法律总是不见踪影,而老百姓被逼无奈用非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时法律就很快出现呢?如果法律总是惩治老百姓而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那么这是法治吗?这是法制社会吗? 一个法制的社会,我始终以为,关键的是社会管理者知法守法和依法行政。没有社会管理者的知法守法和依法行政,老百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老百姓就不会相信法律,就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如果由于社会管理者的违法和不依法行政而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老百姓采取违法的行动,而且指责老百姓没依法办事,并以法律的名义而治罪,那么它必将摧毁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人们必将用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受损害的利益。社会矛盾必将尖锐和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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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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