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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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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http://www.eedu.org.cn    作者:杨明生    文章来源:本站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2



    对策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面向决策者、面向企业、面向青少年、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开展增强环保意识和环境道德宣传、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各级领导和小城镇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感。将小城镇环境保护列入当地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强化小城镇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定期公开发布环保信息和农产品质量信息,积极引导小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加强对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实施的监督。环境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审批的《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制定的《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敦促各地编制与小城镇其他专业规划平行的环境规划,并在其他专业规划中有机渗透环境保护的内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设施的用地要求,与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相互补充和衔接,而且还要有具体的工程项目作为支撑。城镇重要地段、重要性建筑的规划设计,要进行公开的方案竞选并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同时,应加强对小城镇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小城镇“四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化、山体)、紫线(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蓝线(江河、湖泊、湿地)管制制度。

    3、加快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小城镇特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环保。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逐步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问题。

    4、切实抓好小城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小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管理,全面加强水质保护,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的力度。二是加强小城镇生态保护的分类指导与管理,深入开展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洗生产,加快工业进园、村宅进区。四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防治面源污染,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五是特别要抓好江河流域的小城镇污染防治工作,提倡区域或相邻城镇共建共享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以转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建不起、运营难的局面。五是推广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技术。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根据小城镇的特点,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技术,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来加强农村地区的水 环境保护与治理。

    5、加强小城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应统一认识,协调各部门共同抓好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下,在环保任务重的小城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水平,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6、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依法追究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干扰环保执法的责任,逐步完善多部门联合办案制度。认真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而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屡遭市民投诉超标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河流的企业,该停产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擅自拆除或闲置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7、制定小城镇建设标准,严格奖惩制度。应制定出台综合的、统一的小城镇建设标准文件,使各地有较规范的执行、考核标准。坚持引导和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建立小城镇环境保护补助专项基金和奖励基金,对小城镇建设中“有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有效地促进和保障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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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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