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金融建设的六大“要务”

作者:吴志远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12

◆吴志远

当前,我国环境金融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较难适应新常态、新形势与新要求,存在诸多问题。结合国外环境金融的发展经验和国内环境金融发展实际与未来趋势,笔者认为,需从以下“要务”着手全面加强环境金融建设。

强化环境金融与绿色发展的一体化建设。环境金融建设需嵌入绿色发展的宏大框架并全面适应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在绿色发展这个系统工程中全面规划并精准设计环境投融资战略及其体制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不同时期绿色发展所面临的瓶颈制约并以此为切入点。有重点、有步骤、一以贯之地推进环境金融建设,从而逐步实现环境金融与绿色发展之间的深度一体化,使环境金融真正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强化环境金融中的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我国环境金融运行的瓶颈在于环境风险管理。环境金融中的风险管理特别强调对投融资选择与决策中环境风险乃至社会风险的监测与评估,这是一个复杂、精准的计量过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仅仅是一个纯粹技术能力的成长和应用,更应体现为包含风险管理文化、体制机制以及技术能力等在内的系统性、框架性建设。这其中包含了金融监管、行业自律乃至金融机构自身治理机制等诸多方面的完善与提升。风险管理是金融运行本质与核心层次的内容,必然涉及金融的方方面面,意味着环境金融建设必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强化环境金融中的协同治理机制建设。环境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重大挑战和系统性重构,是一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金融大变革。世界银行最早运用“治理”这个范畴描述和判断政治经济制度运转的健全程度,“治理”特别强调市场化与透明化前提下各类主体相互合作与协调。环境金融因内嵌于可持续发展这个宏大的框架和体系,其运行的背景、条件与特征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传统金融。而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现实又进一步加剧了环境金融建设的复杂程度,其根源在于工业化所导致的规模、速度、扩张等观念长久影响着众多经济发展利益相关者,这些都与环境金融格格不入,却又恰恰使环境金融建设成为我国绿色发展的关键切入点。由此,环境金融建设的首要使命在于改善众多经济发展利益相关者的发展观,因此,强化环境金融中的协同治理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强化环境金融中的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从发展趋势看,环境金融并无区域差异之分。但从环境金融发展的具体模式选择及运行环境与条件等角度看,环境金融具有一定的区域属性。影响环境金融的地理因素众多,诸如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财税体制与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区域产业结构、区域经济技术资源、区域人文环境及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等。也就是说,环境金融首先内在于具体区域,环境金融发展需密切联系特定区域经济金融体系现状来设计并推进。由此,因地制宜成为环境金融建设的根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和要求。

强化环境金融中的业态多维均衡建设。我国环境金融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环境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面临诸多瓶颈约束,环境金融产品与服务可选择性严重不足、环境金融产品与服务品种不均衡,目前仍主要依赖于绿色信贷,我国环境金融适应性与稳定性由此可见一斑。随着我国绿色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绿色发展投融资主体规模与结构的不断扩张和优化,多层次环境金融市场建设必将呼之欲出。应更好地运用政府与市场的力量和机制,推动环境金融业态多维均衡发展,使我国环境金融运行更加成熟、稳定。

强化环境金融中的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目前,环境金融发展评价与监测虽已引起我国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但是,该领域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分析指标的完备性与合理性、数据来源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研究结果的权威性等均不尽人意。环境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状况难以得到真实呈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金融发展的有序推进与政策安排。应着力构建一个包括环境金融制度、市场、工具、机构及监管等在内的系统性、完整性的测评框架,并力求使这一框架具有可行性和可比性。值得强调的是,加大监测评价结果的应用也是强化环境金融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应用,才能真正做到对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检验。

作者系江西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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