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覆盖更多国土
2007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宣布: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0%。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已达20.36%,提前两年实现了这一目标。这是我国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所取得的成果。
近5年来,中央对林业总投入共计2538亿元,一年的平均投入额相当于“九五”期间总投入的144%。人工造林投资补助标准也由每亩100元提高到200元。
我们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造林规模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71%。在重点工程带动下,近5年全国每年完成的营造林面积都在8000万亩左右。
我们持续开展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9年来义务植树538.5亿株。近年来还大力开展了“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创建森林城市”等“身边增绿”行动,推进了城乡绿化。
我们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大发展。全国新增人工林中,个体经营的面积占71.4%。
我们还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效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全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比上次清查时净增了2054.3万公顷和11.23亿立方米。
在今年9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又向世界作出新的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继续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让绿色覆盖更多国土。
一是发挥重点工程带动作用,努力增加森林总量。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沿海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构建北方防沙治沙和沿海防风消浪两大绿色生态屏障。
二是全面开展森林经营,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提高森林质量。抓紧编制和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在抓好100个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森林经营工作。
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巩固森林资源发展成果。建立林地基本保护利用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我国森林资源的安全。
(作者为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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