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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洪泽湖成第二个太湖 水质超标追责上游政府 | ||||||||
作者:本报记者… 资讯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0 | ||||||||
上游排污,下游受苦。盛产虾蟹、有“日出斗金”之称的洪泽湖,去年汛期由于淮河上中游下泻的133公里污水团带来了水质污染“十年之痒”,大量虾蟹被“毒”死,损失惨重。昨日,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兆良率部分省政协委员,就省农工党提出的“关于推动洪泽湖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这一重点提案,在省发改委召开重点提案督办汇报会。 排名我国五大淡水湖第四的洪泽湖,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水库和重要“通道”。可由于每年汛期都有大量来自安徽、河南及江苏徐州等地的淮河上游的污水,下泻至洪泽湖,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亿元甚至十几亿元。为了保护好洪泽湖,省政协九届三次全会上,省农工党提交了“关于推动洪泽湖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115号),提出江苏“要认真吸取太湖地区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一定要避免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的状况,不能让洪泽湖成为第二个太湖”,“尽快共同做好淮河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解决污水下泻问题,确保南水北调不会成为污水北上”等建议。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农林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宿迁市政府、淮安市政府参与了该提案的办理。 在昨日汇报会上,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齐乃昌介绍,洪泽湖周边地区四县一市已编制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并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齐乃昌还透露,至今年年底,江苏将结合淮河治污,加快淘汰环洪泽湖的拟关闭的重污染企业,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加快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明年起实行持证排污。同时,建议国家环保总局尽快研究制定跨省界河流水质超标补偿机制,追究造成污染的上游政府的责任。据悉,江苏省环保厅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出台省内上下游水污染事故的补偿机制,促使上游各级政府督促污染企业给予赔偿。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0日 第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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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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