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生活 | NGO | 考试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Eteam | Ieco | 产业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环境观察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李恒远:落实科学发展观 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李恒远:落实科学发展观 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访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
作者:黄凤荣    资讯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0

  CIEN记者 黄凤荣 报道

  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任务和措施。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摆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位置。

  CIEN记者日前就这一话题专访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李恒远。

  CIEN: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的环保局势?

  李恒远: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科学转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另一方面,当前的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重要河流与湖泊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农村地区的群众仍在饮用不合格的水;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工业危险废物,城市垃圾的数量在增加,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滞后;噪声扰民相当严重。

  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水土流失、沙化土地以及天然草原退化仍然在扩展;森林生态功能退化;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过度开发,其中黄河、淮河、辽河开发利用率超过60%,海河超过90%,大大高于生态警戒线30%~40%,流域生态功能严重失调;华北平原出现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位下降漏斗。

  CIEN:您如何看待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间的战略关系?

  李恒远: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治理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CIEN:那么,您对我国环境维权的现状作何评价?

  李恒远:我们当前的环境侵权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我们每一年大概要发生环境侵权案件2000多件,重大的侵权案件有上百件,特大案件有几十件,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当前我国环境维权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百姓不太清楚自己有哪些环境权利,这是一个。第二就是受到侵害以后,即使知道自己的环境权利受到了侵害,但是不知道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一不清楚不主张,第二清楚想主张不知道怎么主张。第三他主张自己环境权益,由于方方面面原因,长时期得不好很好的解决,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多地存在。

  CIEN:那么公众有哪些环境维权的途径?

  李恒远:近年来,各地加大了维护环境权益力度,公检法司在这方面都引起了高度重视,加大了环境维权案件受理力度;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破坏的立案也越来越及时。但是具体离百姓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现在还有相当多的环境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保证。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把污染和破坏很好地控制下来,一方面要广泛宣传环境权益,让老百姓知道自己要有这么一些权益,知道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自己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就要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让行政主管部门来帮助自己维权。这是第一个途径。

  第二个途径,直接申请行政执法,来终止他的破坏行为,而且要求得到补偿,直到行政处罚、终止侵权行为为止。

  第三个途径,通过新闻媒体让这些侵权者在全社会曝光,给他一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样一个局面,使得他要收敛自己,去改正自己,媒体在这方面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四个途径,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害环境权益者,要求他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过,而不作为,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要求他作为。如果构成了破坏环境资源罪,可以举报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CIEN:中华环保联合会如何高举起环境维权的旗帜?

  李恒远:为了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环境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推动维护环境权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们中华环保联合会专门设立了维护环境权益中心。其主要职责就是协助和配合政府环保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和环境法律援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参与和推动保护环境权益的立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手段对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维护和救助;通过对环境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维护环境权益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财政部专门新增了一笔预算拨款,帮助我们开展环境维权。中心聘请了全国二三十位著名的法学家、环境专家,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来帮助大家解决一些疑难的问题,包括老百姓在申诉、在告知有关行政部门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动用这些专家为大家服务。环境律师事务所对遭受环境侵权的弱势群体和在国际贸易中受到不公正绿色壁垒侵害的企业进行环境权益维护帮助,代理各类维护环境权益的案件。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市场报:欧环保新指令对中国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盲目超前 建
    一把开启和谐社会的金钥匙
    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 切实维
    落实科学发展观:海南篇 风雨
    秦大河: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
    走进环保的春天
    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林业生
    科学发展观中国摒弃唯GDP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