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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环保执行问题 急需公众知情监督 | ||||||||
作者:南方都市… 资讯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1 | ||||||||
但此时这个消息的传出,不免让盼望者失望:看起来这次以“风暴”开始的行动,又要以和风细雨结束了。 在这次环保风暴到来之初,人们就关心它将如何收场。以执行力度来看,它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补办手续,继续施工”,二是“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从环境保护、科学发展模式的立场上来看,我们当然期待后一种结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树立环保法律权威,引起社会关注,警戒未来的污染者,才能达到以法律规范环保秩序、预防环境污染、解决环境问题的目的。 但是现在看来,这场呼啸而来的环保风暴,似乎是以“补办手续,继续施工”来使尘埃落定。但在这里,我们当初的一些期待并没有如愿实现。 其一,惩罚过轻,不足以为戒。这些被“叫停”的单位,在性质上属于违法违规,但是它所受到的追究不过是5万到20万元不等的“行政罚单”,20万元虽然是《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最高罚款数目,但对于这些投资过亿甚至百亿的大项目来说,实在是无关痛痒。如宁夏石嘴山发电厂总工程师郝自立所说,该项目总投资达20亿元,罚款不过九牛一毛,但被叫停损失非常大,如果最终停建,投资损失及赔款等可能要达到2亿多元。但现在这些工程又可以恢复施工了。 其二,整改的内容及过程没有公布,公众对于违法工程纷纷轻松过关仍然心存疑虑。在30个违规项目中,有26个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整改,通过了审查,恢复了施工。尽管环保总局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整改内容和过程,但以其项目之巨问题之重,在一个月之内就整改成功,我们对整改的效果到底如何很难乐观。 如果说,环保风暴的如此收场让我们有些失望,那么环保风暴的过程就更让人感到信息不公开的遗憾。这场行动一开始虽然是雷厉风行,但是它似乎更像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姿态,一个手势,而不是一个准备深入、全面、明彻地解决经济发展中环保问题的锋利开端。 从一开始,环保总局就没有把这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之于众,对它们的追究也只是外在地简单地谴责其蔑视环保法规,违规建设。对于每个项目所存在的环保问题,这些问题的内外因素,可能的解决办法,将会遭遇的矛盾,可能的整改方案,整改的实施程序,对于这些具体的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并没有公布。然而,这些问题公众有权力知道,也有必要知道。 一方面,环境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现实生活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公众对于重大项目有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公众对环保法律执法过程的监督,对污染项目整改过程的关注和参与,也有利于环保部门兼听各方面意见,权衡利益,作出尽量完善的决定。在环保风暴之初,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曾表示,今后将对重大的环境敏感项目,以举行公众听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然而,这样一个公正公开、兼听则明的环保监管制度至今并不存在,应该说这是这次环保风暴虎头蛇尾的根本原因。 就在违法工程环保风暴中纷纷安然过关之际,从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传来了一个更加让人焦虑的消息:其间正式对外发布的评估世界各国(地区)环境质量的“环境可持续指数”(ESI)显示,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位列第133位。环境的问题如此严重,它是我们为过去经济高速发展付出的代价,也将是我们将来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如果我们每一次下定决心的整治,都像这次的环保风暴一样临阵手软,那真不知道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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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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