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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 ||||||||
作者:王玲 资讯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 ||||||||
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在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十五”期间,全国的环境质量保持了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对此,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认为,在国民经济以年均9%以上的增幅高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非常不容易,也非常了不起。 但是,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 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将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人与自然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严峻的环境形势下,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重拳出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 治理环境强调三个转变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今后5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由18.2%提高到20%。 “实现这些目标,要求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切实做好环保工作,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周生贤说。 他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在于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多项措施促进治理保护 为了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实现,国家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根据“十一五”环保目标,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科学的污染物总量测算和指标分配办法,通过综合平衡,把指标分解到省、市、县。 据了解,今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山东等7省和华能等6家电力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启动了“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7月,环保总局又与河北等9个省(区)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下一步,环保总局还将与其他省、区、市签订责任书。”周生贤表示,目前环保总局的工作重点就是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各省、区、市要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地)、县,落实到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除了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国家环保总局不久前全面启动了组建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10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今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还积极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围绕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除污染源并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排污口;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各地各厂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进程。同时,环保部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清理新开工项目,严查环评违法行为;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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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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