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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体系初步建立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杨成军 资讯来源:中国信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 ||||||||
本报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日前在沈阳挂牌成立。至此,我国已成立了5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基本上涵盖了除华北以外的所有地区。我国这一新型区域环境督查体系的初步建立,强化了国家环境执法监察能力,有助于化解环境危机、缓解环境压力。 另据了解,区域环保督查中心这一全新机构出现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开始发挥效力。在前不久发生的四川电厂燃油泄漏污染长江事件中,西南中心迅速反应,及时向环保总局通报情况,并按照总局指令开展工作。随后发出成立后的第一份“督查通知”,要求四川省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责成有关部门对事故查处过程进行跟踪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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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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