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消费者将告别塑料购物袋‘免费使用时代’。”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尝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此外,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也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国务院还要求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配合,保证“限塑令”的实施到位。
“限塑令”一出台,立即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消费者将告别塑料购物袋‘免费使用时代’”、“一纸‘限塑令’能改变人们环保观念吗?”、“‘限塑令’是否应该让消费者为塑料袋买单”……各种声音纷至沓来。我们看到,人们在叫好的同时,也提出了种种质疑。价格杠杆这招“杀手锏”一出,消费者也开始寻思起这一环保“负担”——坚持用布袋,我们坚持得住吗?纸袋就一定环保吗……一时间,被英国《卫报》评为“人类最糟糕的发明”的塑料袋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限塑令”是否可以改变人们的环保观念,“限塑令”能否让这一“人类最糟糕的发明”退出历史舞台?
本期《都市新观察》请来有着“环保卫士”之称的董金狮、中国塑协常务副秘书长马占峰、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郭琳、南昌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张晓东等多位专家学者,就国务院的“限塑令”这一最热门的话题进行全面解读,深入探讨。

“限塑令”能否让这些白色垃圾消失。

观察
塑料购物袋将告别“免费”时代
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将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为了保证执行到位,通知要求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超市、商尝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自6月1日起,将在所有超市、商尝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龋同时,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
通知要求,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企业、单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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