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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出生瓶颈”压抑民间组织活力
作者:胡健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6 8:14:24 | 【字体:

  政府与民间组织在共同治理社会过程中并非是一种互相对立、互相竞争的关系,更不是一种敌对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本报特约评论员 胡健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由于找不到“婆婆”作为“挂靠单位”,大多数“草根”民间环保组织“注册无门”,处于非法状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共有2768家,从业总人数达22.4万人,这些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率也就是具有合法身份的仅为23.3%。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双重审批制度是导致民间环保组织“注册无门”的根本原因,并最终导致“草根”民间环保组织处于非法状态。由于不具备合法的地位,导致民间环保组织组织制度不健全,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作用的发挥。(《法制日报》2007年6月19日第七版)

  其实遭遇“出生瓶颈”的,不仅是民间环保组织,这也是整个民间组织在近年来发展中遇到的一个共性问题。自2005年开始,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教授连续三年提出同一份提案《关于改革我国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建议》,力图在立法层面建立一种新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模式———“分级分层管理”,将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分为民间组织普遍备案、登记许可、公益认可三个层次,解决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出生瓶颈”弊端。自2000年开始,“全国爱眼日”四位倡议人之一的董坚联合多位眼科医学专家,多次向卫生部递交成立“全国爱眼协会”的申请,却未获卫生部批准,也没有得到任何书面答复,最终将卫生部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卫生部行政不作为,并裁定卫生部给予正式答复,试图以近似激烈的诉讼方式“逼宫”卫生部,寻求在司法途径上对“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有所突破。

  无论是立法层面的建言献策,还是司法层面的诉讼突破,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管理体制上的“僵局”:一方面,现阶段部分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民间组织还不是很信任,抱有一种本能的警惕,不太放心民间组织的活动,不愿意承担“挂靠”的政治风险;另一方面,民间组织旺盛的生命力和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受制于“双重管理体制”,不得不打擦边球,要么改换门庭,变身为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要么委曲求全,无奈沦为没有合法身份的民间组织。这种“僵局”的存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利于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不可替代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和作用,更不利于在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双重转型的过程中,对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的整合,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满足他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需求。我们如何才能在认识上破解“僵局”,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呢?

  首先,我们必须要从公民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角度认识民间组织的地位和意义。结社自由是宪法确立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能否真正确立,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真正实施,从而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能否真正实现。而民间组织的成长和发育,正是公民结社权利的重要表征。其次,民间组织以其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的特征,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与政府及企业相比有其独特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独特的使命。我国政府正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把一些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形成了连接企业、个人和政府的桥梁,承担“无限政府”所不应承担、所无能承担的职能,同时在国家与分散的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一个中介力量,一方面下情上达;另一方面上情下达,进行不同群体的利益协调和对话。因此民间社会组织可以起到矛盾缓冲带的作用,为人们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多种渠道与合法的表达方式,从而减少社会成员的失范行为和对抗性社会冲突,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巩固执政基础。

  因此,政府与民间组织在共同治理社会过程中并非是一种互相对立、互相竞争的关系,更不是一种敌对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对政府来说,必须端正态度和认识,改变传统观念,将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放到推动社会进步、满足社会需求、监督政府权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去认识,使民间组织成长为与政府和企业一起共同支撑经济社会生活的第三种力量。在具体操作上,就是逐步改变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民间组织的模式,借鉴王名教授在提案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民间组织逐步实行包括备案、登记、认定的三级准入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即对于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人员少的社区基层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对于规模大、人员多、活动广、组织化程度高的组织,实行法人登记制度;对于影响大、公益性强的组织,实行公益认定制度;渐进式地给民间组织的成长和发育提供制度空间,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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