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势化解饮水安全风险
本报记者邢飞龙
站在芜湖长江大桥上游江畔,远处往来的船只川流不息,一派繁忙景象。可唯独临近芜湖市一侧风平浪静,本应繁忙的码头上空无一人,附近也没有一艘船舶停靠,江水轻轻拍打岸边,显得格外宁静。这一幕正是记者在安徽省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看到的景象。
承担了整个芜湖市70%~80%燃油供应的码头,为何如此冷清?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和芜湖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为记者解开了疑团。
■ “硬骨头”终于啃下,挂牌督办加速码头搬迁
芜湖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吴其万告诉记者,芜湖市紧靠长江,全市的3处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位于长江。
位于芜湖长江大桥上游的这座名为长芜趸B-1的码头原本归中石化所有,始建于1952年。建于1973年的芜湖市二水厂,取水口距离码头仅有200米,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由于搬迁所需资金巨大,搬迁计划一拖再拖。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对芜湖市政府及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进行挂牌督办。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环境保护部的挂牌督办让我们的工作好做了很多。”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肖莆说,“因为二水厂的事被挂牌督办以后,中石化总公司也来人进行协调安排,现在码头搬迁规划已经通过了交通部门的批准,上个月初就已经完成了新油库建设项目地块的初步地址勘探工作,工程预计可以在2016年底开工。”
“市政府已经给我们下了死命令,就是在明年4月底之前把现在的这个码头彻底关停。”中石化芜湖分公司党委书记尹志胜告诉记者,“这座码头吞吐能力在5000吨级,目前已经限制在了3000吨级以下。另外,我们还将投资近100万元,加装一套油管紧急切断阀,确保对水源地的风险降到最低。”
肖莆告诉记者,企业搬迁之前除了让其改造,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每月还对企业进行两次执法检查,同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并明确安监、发改委、商务局、港航局、海事局、水务局、卫计委、环保局、镜湖区政府等单位职责及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巡查等工作。
“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多次带领相关部门实地勘察,为中石化油库码头迁建选择场址。”吴其万告诉记者,限于长江岸线和陆域资源有限,同时危险化学品码头选址条件又极为苛刻,城市发展及港口规划、海事安全等多因素制约,备选方案数易其稿,经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最终决定结合芜湖市LNG码头一并建设。
“整个搬迁工程大概需要两亿余元的资金。”尹志胜说,“建设期间资金压力肯定会非常大。另外,新选的码头比现在的码头远了30公里,在运输成本方面也会有所增加。”
按照尹志胜的说法,除了企业自身出资外,芜湖市政府还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以此为依据给予一定的补贴。
■ 头痛问题终于解决,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公园
位于长江河道拐弯处的四水厂取水口周边曾经码头林立,沙站、修理厂遍布江边。“四水厂这边的码头从1972年到现在,一直是个比较头痛的问题。”芜湖市环保局弋江分局局长邬黎明说。
据介绍,四水厂附近最近的码头距离取水点只有几十米,周边零星分布着一个蓄电池销售点、3个沙站、两个废品回收站,全部位于一、二级保护区内。2016年,安徽省环保厅针对这种违法现象进行了挂牌督办。
“省里挂牌督办以后,市里组织联合执法组拆除了一级保护区里所有的店铺和企业。”吴其万介绍,除了一级保护区内拆除全部建筑之外,二级保护区内的7家船舶拆解、维修企业也全部被立案处罚。
记者在现场看到,拆除所有建筑后的水源地保护区内已经看不到任何企业和码头,从江边通往大路上的唯一一条出入口也用水泥封死。
邬黎明介绍说,根据芜湖市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市政府已将芜湖市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芜湖市滨江公园二期规划,2016年底将开展勘探施工。届时这一区域将成为美丽的江滨公园。
类似的情况在安徽省不止一处。2016年,安徽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情况和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执法重点。
■ 开展专项执法,排查风险隐患
在安徽省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阜阳、蚌埠、安庆3市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展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亳州市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展到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并将工作方案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住建、水务、国土、卫生等相关部门;
淮南市谢家集区对市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摸排,统一制作安装地界标识和警示标志牌,同时将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水源安全。
“芜湖市更将环境保护部要求的到2017年整改完成的时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肖莆告诉记者。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共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29个,目前各地已完成整改14个。
此外,借此机会各地纷纷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为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统计,安徽省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0处,16个省辖市中11个市已建成备用水源,其余5个市计划于今年内建成。全省共划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0个,其中,河流型水源66个,湖库型水源31个,地下水型水源3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按照规范完成保护区划分及确界立牌。
“我们现在还采取了一个措施,就是向‘一把手’市长发‘市长告知函’。”肖莆向记者介绍,在出现重大饮用水安全隐患时,省环保厅会直接向“一把手”市长本人发送告知函。“这样地方‘一把手’领导就能及时获得信息并处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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