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创新管理 滇池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加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云南网    点击数:1522    更新时间:2010/1/11

  立法使滇池治理和保护有法有依。

  要解决滇池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改善等问题,促进昆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落实水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要有统一保护的行动规划;还需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等等……这就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滇池治理和保护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立法工作是滇池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一环。

  2009年,《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听证;《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正在制定,将填补昆明河道水资源环境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的空白;《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成后,将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城市排水行为。有媒体称:立法工作及保护治理措施的落实,让我们看到了滇池保护与治理的曙光。

  滇池保护条例

  上升为省级地方性法规

  随着昆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昆明市地方性法规的《滇池保护条例》,部分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协调。2007年7月,省政府将制定《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立法的重点是在现行《滇池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保护滇池资源、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增加规定省级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保护资金来源渠道,统一保护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滇池保护。

  2007年12月,由省、市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农业、林业、建设、交通、国土、旅游、市滇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提前介入,参与政府阶段的起草和审查工作。起草领导小组随即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及进度表,立法工作有序推进。目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于2010年2月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

  据介绍,此次立法有五大特点,一是立法将《滇池保护条例》的法律层级由市级地方性法规上升为省级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在条款的内容上更注重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与发展兼顾”的原则,综合考虑滇池保护与昆明城市发展的需要,将滇池流域划分为多级保护区,并对各级保护区内的发展布局和相应的滇池保护政策进行科学划定。

  三是明确将入湖河道纳入保护范围,并增加了河道管理与保护的相关措施。

  四是增加了省级有关部门在滇池保护与治理方面的职能职责规定,加大了省市各级部门在滇池保护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五是由各方面专家组成课题组,对滇池运行水位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将滇池运行水位纳入动态管理,合理进行调控。

分享到: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气候变暖背景下,北极海冰变化机…
近年来,北极增暖速度是全球平均变暖速率的2-4倍,这对北半…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考试频道点击排行
  • 没有考试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