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生态补偿标准拟为氨氮900元/吨
《办法》规定,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地表水水质控制标准为III类标准限值;其他河流按水质功能区要求执行。凡是交界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超过水质控制目标,上游区、县(市)应当给予下游区、县(市)超标补偿。“比如浏阳河,在长沙市境内就依次流经浏阳市、长沙县、雨花区、芙蓉区和开福区。如果从芙蓉区流出的河水超标,芙蓉区就得向开福区赔钱。”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说,河流生态补偿的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两种,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800元/吨,氨氮900元/吨。
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罗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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