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7名"河长"上任 管理133条河道水生态环境
三年清水工程即将收官,津城已初显“盈盈碧水绕,婷婷景观错”的北方水城魅力。怎样守住绕城碧水、沿河美景?天津市开始推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57名“河长”正式走马上任,对133条(段)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负总责,巩固清水工程成果,助推生态城市建设。
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实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意见》要求,天津市中心城区以内市管河道由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区县管河道及中心城区以外市管河道由区县政府行政领导担任“河长”,一旦河道水生态环境出现问题,“河长”直接承担有关责任。该管理模式以属地为主,既解决了以往河道管理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又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结合区域发展治理、管理河道。此外,专门成立了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河长”进行严格考核。对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三个月或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由领导小组约见谈话。
据悉,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本市对重点河道和已经治理河道率先实行河长制,全市6244公里河道堤防已有60%纳入河长制管理,其他河道将加快治理步伐,治理一条纳入一条,尽快建立起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通讯员 何睦 记者 何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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