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加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

作者:韩洁 高立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911    更新时间:2013/11/18

  记者15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联合环境保护部发文加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明确将根据需要和预算规模组织竞争性资金分配,并对项目展开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持续差评的将施以处罚或停止资金扶持等惩处。

  两部门表示,出台《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专项用于湖泊、河流、地下水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

  管理办法明确,该专项资金按照“集中投入、逐个销号”的原则对满足一定标准的江河湖泊通过竞争等方式选取部分予以重点支持,其他纳入储备库,可视情况予以一般引导。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组织竞争,选取部分江河湖泊建立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中央与省政府签署协议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专项支持。

  经竞争未纳入重点支持的江河湖泊,以及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已安排的水质良好湖泊,可纳入储备库。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选取部分纳入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动态名录。中央安排部分启动资金,其余年度依绩效和监督检查结果安排资金。纳入储备库的江河湖泊可继续参加以后组织的竞争。

  管理办法指出,各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对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国家重点支持的江河湖泊中,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持续较差的,中央按照协议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国家一般引导的江河湖泊中,年度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较差的,退出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动态名录,专项资金暂停支持。(记者 韩洁 高立)

分享到: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气候变暖背景下,北极海冰变化机…
近年来,北极增暖速度是全球平均变暖速率的2-4倍,这对北半…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考试频道点击排行
  • 没有考试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