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年底前先启动9条试点河流治理建设
笔者19日在清远召开的全省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获悉,广东将在清远、韶关、河源、梅州、云浮等五个山区市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计划年底前先启动9条试点河流治理建设,从2015年起至2020年,对山区五市集水面积在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按照“清障清违先行、清淤护岸并重”的原则,重点解决河道行洪通畅问题,全力提升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据省防总统计,近10年来,全省因山洪灾害死亡人数占整个洪涝灾害死亡总数的七成以上,而因山洪灾害致死事件基本都在中小河流。因此,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已刻不容缓。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中小河流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今年5月底和6月初在清远市检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时,作出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指示。省水利厅认真贯彻省领导指示精神,多次召开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和水务局长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中小河流治理行动,并成立了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山区五市开展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把开展“三清”(清障、清违、清淤)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和近期建设的主要抓手,并选取近年来受灾严重、前期工作进度较好的清远市七拱河、浸潭河等9条中小流域作为试点(其中清远市5条,其他四市各1条),争取年内启动工程建设。同时,为学习借鉴省内外中小河流治理的先进经验,科学推进我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建设。又派出两批干部赴浙江省考察学习中小河流治理的做法和成效,力争在中小河流治理理念上实现新突破。
据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划安排,今年底前启动5市9条试点河流治理建设,从2015年起至2020年,主要对山区五市集水面积在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按照“清障清违先行、清淤护岸并重”的原则,重点解决河道行洪通畅问题,切实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主要乡镇、重要村庄等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其中,前三年(2015-2017年)要力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70%以上,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由韶关、清远、梅州、河源、云浮五市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行责任状制度,省人民政府与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做到资金到市、任务到市和责任到市。(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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