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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环境统计概要
作者:国家环保局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11:32:38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2)各省(区、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过60万吨的依次为广西、广东、江苏、湖南、四川、山东、河南、河北、辽宁和湖北,比上年多一个省(辽宁)。这10个省(区)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7.9%。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多的是广西,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多的是广东,见图6。

 

图7   重点省(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对比

 

  图7说明,化学需氧量排放较大的省(区)中,湖北、广东、江苏3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高,这与其制糖业相对发达有关;湖南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高,该省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

  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布见图8。

 

图8  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布

 

  3)各省(区、市)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超过6万吨的依次为河南、湖南、广东、辽宁、广西、江苏、山东、湖北、河北、四川和浙江,共11个省(区),与上年相同。11个省(区)氨氮排放量为93.1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62.1%。工业氨氮排放量最多的是广西,生活氨氮排放量最多的是广东,见图9。

图9    各省(区、市)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较大的省(区)中,除河南、广西以外,其他省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浓度均高于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四川、江苏、浙江、广东4省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浓度均低于全国平均值,见图10。

图10    重点省(区)氨氮排放浓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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