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生态安全模式的构建

——来自厦门市的调查
作者:丁开杰    文章来源:《生态文明构建:理论与实践》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4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今后相当长时期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这一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特征。形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也就是要建设生态文明。从内涵来看,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 。在所有生态文明的构成中,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障。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我国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必须维护和管理生态安全,为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的社会提供健康的环境基础。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安全问题。在2000底由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我国首次把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了我国国家安全的范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生态安全的角度明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十一五”规划中,党中央和国务院针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这既是对我国多年来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取得的认识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十六大以来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深化。2006年4月,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做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年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这天,我国围绕“莫使旱地变荒漠”主题举办了“中国高层生态安全论坛”。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会上发表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巩固中华民族发展的根基》的重要讲话。

    诚如曾培炎副总理指出的,“维护生态安全,贵在实践、重在落实” 。在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思想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大量措施,取得了不少成绩,也积累了不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经验。厦门市是我国东南一座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经济特区之一,与台湾、金门仅一水之隔。党的十六大以来,厦门市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上下功夫,围绕维护和管理生态安全采取了大量具体措施,形成了资源低耗型、科技先导型、发展环保型的区域生态安全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的国家,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往往因为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同,各地在生态安全上所采取的战略和措施也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类型的区域生态安全模式。对区域生态安全模式进行研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是中国生态安全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总结厦门市在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尤其是区域性生态安全模式上的经验,2006年6月,我们对厦门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下面以实地调研资料为基础,结合相关文献研究资料,在生态文明的总体理论框架下,对厦门市构建区域性生态安全模式的经验和启示进行初步总结。

    一、压力:厦门市生态安全面临的问题

    一般地讲,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起经济的衰退,影响人们的生活条件,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目前,人们对生态安全的理解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生态安全包括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社会生态安全;狭义的生态安全则包括自然和半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安全、生物安全、环境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 。

    厦门市是一个海湾型城市,全市的生态环境既包括陆地生态系统又包括海洋生态系统,而海洋生态系统又包括海岸带生态系统和海岛生态系统,此外,还包括城市生态系统和农村生态系统,整个生态系统呈现出综合性和层次性特征。与全国乃至全世界一样,厦门市在相当长时期内,其自然生态系统为本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和舒适便利的生活条件,为本地经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厦门市也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森林破坏、耕地占用、环境污染等使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局面,生态安全面临不少压力。

    (一)自然资源稀缺突出

    随着厦门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资源进行大量的开发利用,厦门市的土地资源、淡水资源、能源、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已经变得日益稀缺。首先是随着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成区的迅猛扩大,土地资源利用冲突更加突出,土地的内部结构和开发利用不合理,耕地日益减少,土地后备资源也不足。其次是淡水资源相当缺乏。目前,厦门市的水资源主要靠九龙江北溪引水的客水供给。随着九龙江上游龙岩、漳州社会经济的发展,该流域的饮用水资源被污染,“水体富营养化”随处可见,可饮用的淡水资源开始短缺,已成为厦门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制约因素之一。第三是能源缺乏。厦门市的生活能源以煤和石油为主。其中,煤炭来源主要是龙岩白煤、山西大同煤(约占80%)、安徽淮南煤和山东煤。所需油品则几乎全部由外地调入,并且绝大部分油品是以海运方式运进。总体上,厦门市的能源是比较缺乏的。第四是厦门市海洋资源锐减。作为海湾城市,厦门市的深水岸线有限,开发潜力比较小。其中,厦门港服务的港口腹地辐射范围小,限制了其今后的发展。同时,厦门市海岸线资源的利用存在严重的冲突。在养殖海域,水产的养殖超过了允许容量,对滨海湿地造成了破坏,导致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造成渔业资源和珍稀濒危动物资源衰退。第五是厦门市的森林资源总量比较少,而且分布不均,林业发展潜力比较小。

    (二)自然生态破坏严重

    厦门早期的快速发展带来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增加。目前,厦门森林总体质量不高,水土流失面积占了土地总面积的12.5%。尤其近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地力较好的耕地被征用占用,农田质量整体下降;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残留严重,对土壤形成了污染,从而形成了农产品污染,危及到了食物安全,甚至社会稳定。虽然厦门市加强了山体和林地的保护,岛内绿化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目前仍存在防护绿地、自然生态保护绿地建设滞后、岛内外建设发展不平衡,多样性不足,结构简单等问题。尤其是20世纪50、60年代的三大海堤建设,大大改变了海岸地形和海域自然环境,导致海域面积和海水纳潮量减少、红树林面积锐减,航道淤积。改革开放后的围垦填海工程和沿岸污水排放以及海洋航运引起的油污染及其他污染、生境缩小或被破坏等原因,则进一步加剧了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已经导致白海豚、白鹭、文昌鱼等珍稀海洋动物和红树林资源减少。

    (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环境具有较大破坏性。长期以来,畜禽养殖一直是厦门农业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几年来,畜禽养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据2003年统计,厦门市全年生猪存栏数为56万头,牛存栏数为5.1万头,家禽存栏数为299.6万羽,养殖场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溪流附近等生态敏感区。长期以来,这些畜禽养殖场的排污工作没有纳入统一管理,并且由于畜禽养殖业效益差,多数养殖业主资金短缺、文化素质低、环保观念淡薄,大部分养殖场都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未经处理的畜禽污染物进入周围水体、农田和排水沟,使农村内河水体发黑变臭,蚊蝇滋生,影响农田灌溉,威胁居民生活环境。同时,导致地表水和饮用水源水质急剧下降,近岸海域富营养化日趋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和海域的生态系统健康。畜禽养殖污染还降低了城市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价值,危及到城市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厦门这座“海上花园城市”的沉重负担。

    在城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由于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对环境的不友好对待,厦门市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逐渐突出。虽然自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厦门市在治理环境污染上采取了大量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2001年以前,厦门市的空气、水、声等部分环境要素指标下降趋势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根据2001年《厦门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1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良,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悬浮颗粒物,其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酸雨污染依然严重,全年酸雨频率为85.3%。部分近岸海域海水中营养盐浓度超标较为严重,2001年厦门海域共发现赤潮4起。噪声污染也是个大问题,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前年有所下降,仅14.5%的覆盖面积达到环境噪声二类区标准,城区25条交通干线有11条噪声超标,嘉禾路、厦禾路、湖滨南路、吕岭路等的监测声级均超过70分贝 。

    (四)生物入侵严重

    生物入侵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生态安全问题。它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一般来说,生物入侵主要包括植物入侵、动物入侵、微生物入侵三种。调查发现,生物入侵已经威胁到厦门市的生态安全。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自明朝开始,厦门市就逐渐成为了闽南地区乃至福建省对外贸易交往的重要口岸。与国外客商的接触和交流频繁,为厦门的植物引种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得厦门的外来植物种类非常丰富。但是,在交往或引种过程中,也给厦门市带来了一些有害的外来植物。据统计,厦门地区有害外来植物共有 63 种,隶属于30科53属,包括三裂蟛蜞菊、马缨丹、猫爪藤等。这些外来花草在扮靓厦门的同时,也在挤占本土物种的生长空间。有些外来物种的繁殖能力很强,压制或排挤本地物种,不仅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三裂蟛蜞菊,原作为绿化草种引进,种植后很快形成单一群落。在厦门岛一些地方,成片生长,迅速扩展地盘,侵占草地,影响了生物多样性。而马缨丹由鸟类等动物摄食果实后空投或排粪而迅速传播,在山坡、村边道路旁间隔成片丛生,能够分泌化感物质,影响其他植物生长。

    在厦门市的海域,互花米草和沙筛贝等外来物种已经入侵,对厦门的海洋环境带来了极大危害。互花米草是一种适应性强、繁殖速度快、数量能急剧上升的植物。互花米草的蔓延对近海生物的栖息环境形成了破坏,导致沿海养殖贝类、蟹类、藻类、弹涂鱼等大量生物窒息死亡。此外,互花米草还与紫菜等争夺营养,它的迅速发展会部分淤塞港道,影响海水地交换能力,导致水质下降。最严重的是,互花米草使原先遍布海滩上的红树林大片消失,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沙筛贝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成为污损生物群落的优势种,它的生活力和繁殖力极强,生长迅速,能与其他养殖的贝类争夺附着基和饵料以及生活空间,从而导致养殖贝类减产,严重影响当地的贝类养殖。

    二、响应:厦门市生态安全建设的对策和举措

    面对生态安全的压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才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生态安全保障。从1981年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厦门市在生态安全建设上采取了大量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态环境,初步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质量考核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厦门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 。根据2005年的环境保护问卷调查显示,厦门市市民对城市总体环境满意率(包括基本满意率)为91.7%(全市共发放问卷20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146份)。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全面贯彻实施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共举的发展方针

    厦门市历来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从“七五”计划到“十五”计划,进行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都是厦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例如,在“十五”计划中,厦门市立足于增创环境优势,增强城市吸引力,按照“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标准,提出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城镇人均公共绿地11平方米,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分达到90等预期目标。在过去五年里,厦门市根据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生态城市转变的战略目标,在原有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环保法规及厦门市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发展战略的经济、社会需要,对环境功能区的范围、使用功能、目标值进行适当调整,制定了《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此外,厦门市根据《全国生态保护纲要》提出的划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良好区和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恢复区”划分的要求,参照《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以及《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分类方案与编码系统(暂行)》对市、县域划分四级生态功能区的要求,对厦门市进行了生态功能小区(四级区)的划分(共划分了20个生态功能小区)。另外,厦门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等重要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从厦门实际出发编制了《厦门市生态市实施纲要》,突出城市的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形成了区域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的城市空间组织结构。

    (二)人大政协积极参与生态安全建设,为生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在特区建设过程中,厦门市人大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地方立法、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执法检查监督等有效方式,不断推进了生态安全建设。厦门1994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于当年7月30日通过的第一部实体法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人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促进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早在1991年,厦门市人大就办理了“抓紧修订厦门港总体规划,综合治理马銮湾”的议案,拉开了整治厦门西海域的序幕。厦门市员当湖形成后曾一度污染严重,厦门市人大对此十分重视,于1988年9月作出《关于加速员当湖综合整治工作的决议》,1989年7月又通过了《关于确保员当湖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的决议》,而为了贯彻执行上述两个治湖决议,人大曾先后多次组织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促进治湖工程的顺利进行,使湖水提前一年达到了国家四类水体标准的要求。

    作为参政议政单位,厦门市政协对如何改善厦门市的生态环境和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了生态安全建设。一方面,政协通过视察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提出意见。另一方面,政协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当地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提出具体的建议案。比如,2000年厦门市政协建议“十五”期间加强对员当湖综合整治,建议加快马銮湾综合整治步伐,对保护厦门西海域港口资源,对建设生态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厦门市政协还通过新闻媒体发出政协代表的呼声和建议,推动厦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比如,2001年厦门市政协在《厦门日报》上通过“政协之声”专栏,对九龙江的综合整治进行呼吁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推动了九龙江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多举措开展节能、节水和节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活动,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早在“八五”初期,厦门市就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机构。在政府层面上,当时的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计委、环保局、劳动局等单位都指定专门处室推进节能工作,同时,市政府还批准成立了“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在企业层面上,各主要耗能单位均设立节能机构,或有专人负责节能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厦门市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动静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了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在企业中,厦门市开展了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工业企业节水工程、清洁生产审核、集约用地等行动。而在市民中,厦门市采取了推广空调的节能使用、充分利用建筑自然风、使用燃气空调缓解电力紧张、实行节能的新型建筑照明、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等节能措施。

    (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在传统的产业发展格局中,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低层次的产业结构,导致人们对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利用和开发。近年来,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厦门市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开始走上了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对厦门市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方面,厦门市根据制造业发展趋势和已形成的产业分布,不断加强产业布局的引导和优化,全市已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区(厦门本岛)、石化产业区(海沧区)、机械产业区(集美区)、轻工食品产业和综合工业区(同安区、翔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区(翔安区)等五大产业功能区。同时,在这种产业结构布局指导下,厦门工业遵循“淘汰一批,引进一批、升级一批”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厦门市先后建成机电工业、轻工食品和航空工业三个工业园区,并且将全市46个工业园区整合为14个,出台了《厦门市工业园区管理规定》,明确了各园区产业功能定位,按照节能节地等要求组织生产,形成了产业集群。产业群的发展为进一步提供资源利用率,延伸产业链创造了条件,比如全部工业园区实现了集中供热、大部分工业集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另一方面,厦门市从2005年开始推动清洁生产工作,要求重点耗能企业加强用能审核、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排放工作,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2005年5月,厦门市经发局、市环保局研究确定并公布了首批62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有关企业制定计划,于2006年3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厦门市环保局、市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则通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对企业在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农业种养等循环经济济实践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进行摸底和分析。此后,厦门市提出了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初步名单,共筛选出4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备选单位和项目,对这些企业和循环经济项目进行梳理、分类,着手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调研与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厦门市确定了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其中,翔鹭化纤、钨业股份等8家企业被定为福建省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

    在“十五”期间,厦门市拓宽了生态安全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大了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其中,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厦门市相继建成了东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同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等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二厂扩建工程(二级处理30万吨/日)、鼓浪屿污水处理工程、东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工程、集美和海沧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也正在抓紧实施.医疗垃圾焚烧场已投入使用.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已动工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城市绿地建设上,厦门市积极推进企业绿色文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城市绿地、山体造林绿化建设,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街头绿地、园林景点、造林绿化项目,吸引企业投资建设与管理,把企业文化融入绿色海洋。在水利投资上,厦门市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目前,厦门市的水利投资体系已从原有以政府投入为主,变成以政府投入为辅,多元化投资的水利投融资体系。厦门市翔安区利用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的农田水利、节水灌溉,五年来累计新建项目12个,发展节水灌溉16000亩,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民营及股份制企业投入2200万元,财政补助1500万元。从全市来看,厦门市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加。2001年到2005年,厦门市共计投入环保资金90.05亿元,环保投入指数平均为2.4%。

    (六)开展生态伦理教育,提高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

    多年来,厦门市教育局配合厦门市创建联合国人居奖、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活动的开展,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该活动通过学科渗透、课内活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对提高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十五”期间,厦门双十中学被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授予“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称号。

    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厦门市环保局一直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一方面,厦门市环保局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网络,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福建日报》、《环境与发展报》、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以及厦门本地媒体上,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厦门市的环保工作进行动态报道。另一方面,厦门市坚持生态环境教育从青少年抓起,积极推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厦门市共拥有1所国家级“绿色学校”、7所省级“绿色学校”、49所市级“绿色学校”。在创建“绿色社区”中,本着贴近、亲民、服务的宗旨,厦门市环境宣教中心特别精心编写了《绿色家园,绿色生活》、《改变种养方式,美化致富家园》、《社区环境与健康》等居民环保宣传手册及环保小扇子宣传品向居民分发,强化了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绿色生活。经过三年的努力,厦门市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共拥有2个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和15个市级“绿色社区”。此外,厦门市还充分利用这些年已建成的硬件资源,如大屿岛自然保护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科技馆等文化教育设施大力公益性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厦门市委、市政府多年来对这些公益性事业均给予经费保证并加大了扶持力度。

    针对农村文化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的现状,厦门市从2001年开始加大了对农村的生态环境的宣教力度。他们把生态环境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科学和环保观念,走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2001年开展的厦门市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活动中,厦门市坚持“宣传教育、示范推广”的原则,在进行广泛宣传之余,还派遣专门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科学指导,提出了“引猪上山、绿化荒山”和猪—沼—林、猪—沼—草、猪—沼—鱼等多种适合当地的生态养殖模式,不仅解决了污染问题,而且通过种养结合的多种经营方式给养殖户们带来了更好的收益,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为一项群众和环境共同受益的“双赢”工程。短短几年间,厦门市涌现出了锄山村等一大批通过生态农业脱贫致富的生态乡镇。科技致富,保护环境,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厦门广大农村已经蔚然成风。

    (七)推动环保的公众参与,促进生态文明转化为社会实践

    在新形势下,厦门市积极探索和实践了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的新途径和方式。这些新途径和方式包括:(1)扩展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引导环保民间组织朝着良性化发展,把生态环境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脱贫致富结合良性化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厦门市历年来对环保非政府组织(NGO)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支持,并充分发挥和挖掘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在促进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同时,形成了公众自发引导、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局面。(2)开通了市长专线,及时听取广大市民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3)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进纪念林建设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4)建立了一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执法的环境管理机制,为公众参与环境事务提供更多的接口与服务平台,真正实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比如,2006年4月,厦漳跨海大桥建设项目向社会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告,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作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八) 综合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厦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由市政府负责协调, 但是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污染治理、环境规划、资源利用冲突的解决分别由海洋、渔业、环保、港监、规划、公用事业、林业、农业、水务、科技、经济发展等相关部门贯彻实施。这些职能部门在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上采取了大量措施,做出了不少努力。
1、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饮用水资源保护。在“十五”期间,厦门市的水土流失和“青山挂白”整治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截止2006年5月底,50万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已下达至翔安和同安区,已完成强化治理35公顷,封禁165公顷年度计划的70%;生态风景林已完成14806亩,占年度任务的93.7%。为保护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水质、水量,保护集水区内森林资源、植被和自然环境,厦门市还确定了北溪引水,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和上李水库作为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保护区。此外,厦门市加大了九龙江北溪引水水源保护与整治工作力度,与漳州市联合制定污染源调查方案,开展污染源调查,成立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建立自然保护区。厦门市先后建立了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水源保护区,3个森林公园(含1个省级水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含1个省级水源保护区),总面积达到 184.96km2,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 11.79 %。

    3、建设城市绿地。2005年,厦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43.8 km2,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46.57 km2,较2004年新增5.43km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77%。目前,厦门市共拥有敬贤公园、江头公园、祥吴公园、海湾公园、演武池公园、忠仑公园、市花园、金榜公园、鸿山公园及植物园景区等十多个景区。此外,厦门市还拥有莲前路、市府大道等一批街头绿地,实施了企业绿化文化工程,对市区主干道节点进行了景观改造。

    4、建设生态示范区。厦门市于2001年划定了秸秆禁烧区,并推动原同安区、原集美区、原杏林区(区划调整前)开展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形成了原杏林区东孚生态示范镇、原集美区灌口生态示范镇和原同安区生态农业综合建设示范区。同安区生态农业综合建设示范区(包括现同安区和翔安区)于2001年被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列为全国50个生态建设示范区之一。

    5、建设环境优美乡镇。2003年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开始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推动现代化生态农业的发展。完成了《集美区生态示范区规划》的编审工作和东孚、灌口、莲花、大嶝和新圩等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基础调查,编制了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方案,全面启动了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现代化生态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底,翔安区大嶝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6、对西海域水产养殖整治。2002年1月,厦门市政府决定实施西海域综合整治,其重要内容之一即为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工程,2002年4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方案》出台,厦门西海域整治工作正式启动,目前水产养殖已基本退出西海域。

    7、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厦门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巨资关停(搬迁)岛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治理岛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岛外养殖区大力推行“猪、沼、果、林、渔、菌”种养结合的规模化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物质转化封闭式的良性循环和零排放。截止2003年底,岛内2200多家生猪养殖场(户)已关停搬迁1671家,占总数的76%,年削减生猪污水排放量231万吨,削减生猪粪便污染23万吨,改善了岛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和生活环境质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海域生态环境污染。岛外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每年削减和综合利用污水1140万吨,削减和综合利用粪便114万吨,生产沼气250万立方米,建成8个生态型养殖场示范点。

    8、裸露山体整治。1997-1999年,厦门市分批关闭了岛内所有采石矿区,2003年关闭了岛内所有的碎石加工场,岛外除政府组织统一规划的采石矿山外,其余采石场全部关闭。厦门市委、市政府把裸露山体整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力度,规范开采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省“青山挂白”专项小组提出的工作目标,抓紧部署实施“青山挂白“工作的进展,各区已安排30.3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同安区已完成种植树苗16万多株,工作成效显著。

    9、九龙江流域非点源污染整治与生态补偿。开展了多项整治后,九龙江流域的水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观。一方面,厦门市清理九龙江(龙海段)垃圾,打捞清理水浮萍43万平方米,清理淤泥、杂土、垃圾5.59万立方米,完成了计划的整治任务。另一方面,厦门市治理九龙江面源污染,建成沼气池800口、容积8000立方米,农村散养户污染和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已得到治理。此外,保护与建设芗城区、龙海市、长泰县生态环境,完成植树造林326.5公顷、区内公路建设25km,植被恢复工程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10、建立防灾减灾工程。近年来,厦门市逐步完善了防灾减灾体系,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九五”以来,厦门市共投入2.6亿元完成了60公里海堤加固建设,全市逐步建立了有效的防潮工程体系,保护耕地面积12.41万亩,保护人口11.31万人。“十五”期间,厦门市先后建设了同安区东西溪、集美区后溪、同安区城北和城南等工程防洪体系,投入建设资金2亿元,建成城区防洪堤42公里,保护了同安城区、集美文教区等重要区域。

    三、状态:厦门市生态安全的现状

    到2005年年底,厦门市的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已达62.8%(比福建省平均水平高15.5%)。大量人口在城市的聚集使得厦门市的承载力加大,城市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更加突出。城市建筑使得原有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从而给城市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比如热岛效应、逆温现象等。在农村,因为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破坏,环境污染严重。比如,由于投入大量化肥、农药等化学制品,造成地下饮用水的严重污染。

    1、土地资源安全。厦门市土地总面积1565平方公里,2004年全市耕地总面积46.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0.31亩,远低于福建省0.6亩的水平。由于不合理的垦荒(尤其是坡耕地的开垦)等原因,已经导致厦门市大面积的水土流失。目前,土地绝对量少,人均占有量低是厦门市的基本市情,能够用于建设的土地非常有限。

    2、水资源安全。厦门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以2003年户籍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930m3,只有福建省人均水资源量的1/4,约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40%。以2003年常住人口(包括暂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为576 m3,考虑未来人口增长,2010年和2020年人均水资源量将减少到515 m3和412 m3,低于国际公认的500 m3极度缺水警戒线。降雨量和径流在年内年际分配不均,汛期(4-10月)降水量占全年的80%,径流占85%以上, 最大年降水量为最小年降水量的3.2倍。枯水年及枯水季径流很小,枯水年份为多年平均值的46%。厦门市,特别是岛内的供水主要依赖40km以外的九龙江跨流域调水,其年供水量占岛内用水量的80%以上。而且,根据分析,厦门的水资源利用率已经很高了,以2004年为例,根据《2004年厦门市水资源公报》统计,当年厦门水资源供应量为41058万m3,水资源总量为11.51亿m3,水资源利用率已达到35.7%。

    3、环境安全。2005年《厦门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5年厦门市空气污染指数为57,空气质量良,每日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在全国84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位,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质量与2004年基本持平,但是酸雨污染仍然严重。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57%,与2004年持平。不过,饮用水源地水质仍存在氮、磷的超标现象,备用水源地水质尚未达到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厦门海域水质污染也依然严重,呈现富营养化,主要超标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此外,2005年厦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属轻度污染,其平均等效声级为56.4 dB;2005年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属较好级别,其平均等效声级为68.4dB。2005年厦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9.47%,比2004年下降了7.28%;危险废物处置率64.4%;生活垃圾处理率93.48%。

    4、生物物种安全。厦门地处南亚热带近海河口港湾区,具有河口、港湾、海岛、滨海湿地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厦门市已规划并实施的生态示范区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西海域水产养殖整治、岛内畜禽全面禁养、整治裸露山体、九龙江流域非点源污染整治与生态补偿等工作,为全面推进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地处海岛,厦门的生态环境很脆弱。目前典型植被的建群树种以马尾松、相思树、杉木、桉树、木荷、木麻黄、湿地松等为主。全市植物种类隶属于178科1186种,其中蕨类植物17科22种,裸子植物9科12种,被子植物141科888种。原始植被基本绝迹,现为人工林和次生林,树种种类单一,植被类型、层次结构简单。

    四、思考:厦门市生态安全建设的启示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才能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基础。而人与自然和谐的一个重要前提和有效保障是生态安全。生态安全不仅是环境改善的基本标志,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
厦门市在生态安全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与厦门市市委市政府切实贯彻国家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密不可分,也与厦门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安全建设分不开,更与厦门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形式的生态经济分不开。对我国其他城市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厦门市在建立区域生态安全模式上的做法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总体上,从政府、市场和公众等角度来看,厦门市区域生态安全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五方面的启示:

    第一,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切实将生态理念贯穿于地方的各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在生态安全的维护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从厦门市的城市规划到地方经济发展,从产业结构到产业布局,从城市发展到农村建设,从政府行政到企业经营,我们都切身感受到生态理念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和渗透。如厦门市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生态化的产业;又如政府实行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和绿色采购,建立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等等。这些实践与厦门市委市政府历届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是密不可分的。正是领导干部有较高的生态安全意识,为维护厦门市的生态安全提供了思想保障,促使行政管理者在决策和管理活动中转变观点,开始充分考虑生态安全问题。目前,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厦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进行决策和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影响因子。

    第二,生态安全的维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在厦门,建立海湾型生态城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厦门市有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措施,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的机制。比如,九龙江流域的综合整治涉及到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厦门市不仅在区域内建立了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而且也按照福建省的战略部署,与九龙江流域所流经的泉州、漳州、龙岩等城市形成了区域间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了该流域的治理。又如,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上,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科技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加强配合,通力合作,推动了节水、节能、节地等活动在厦门市的开展,为建立节约型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充分应用和实施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构筑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厦门市在生态安全建设上,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进行环境立法,发挥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通过人大立法和执法检查,通过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管理,引导企业参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筑起了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法律手段的运用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行为起到了规范和惩戒的作用;行政手段的运用帮助政府对具体经济社会行为进行了管理和监督;而经济手段的运用则充分调动了企业和公众参与生态安全建设的积极性。

    第四,开展绿色教育,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形成生态安全的内驱动力。生态安全的维护离不开公众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厦门市市民的文化程度比较高,对公共活动的参与比较多。广大市民都比较关心厦门市的人居环境。这与厦门市多年来积极开展绿色教育是分不开的。无论创建“绿色学校”,建设“绿色社区”,发展“绿色企业”,还是创建“绿色单位”,都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一方面,提高了公众的生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也充分利用公众力量进行生态安全的维护。比如,发动公众植树、开展清除外来植物、举行鹭岛关爱日等,都很好地推动公众参与了维护生态安全的实践活动。

    第五,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的方针,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形成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当前对生态安全的维护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对可能的环境破坏活动进行预防,也要对已有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治理。在厦门市,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造成厦门市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局部破坏,比如九龙江流域的污染和红树林的消失。必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才能改善环境和保护环境。近年来,厦门市充分认识到了生态安全的重要性,该市从预防和治理两个角度积极开展了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对员当湖的治理,是对过去所犯错误的纠正;而大量种植林木,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则是预防生态平衡被打破的有效措施。另外,对生态安全的维护而言,最关键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居民消费方式,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约型社会。厦门市近年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的产业结构,在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厦门市政府在全市的夜景工程中启动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项目,提倡推广、应用LED光源,就是一个很有效的节能措施。继2005年4月,思明区在禾祥西路聚祥广场十字路口一带首次推出LED夜景工程后,厦门市曾先后推出2005年9月8日中山路亮灯工程、2006年春节“LED夜景工程”。“2006年春节LED夜景工程”遍布思明、湖里、海沧、集美等区,共计20项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

    可以肯定,厦门市在生态安全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这是人们有目共睹以及社会各界认可的。不过,也必须认识到,生态安全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它本身也是一个持续完善的过程。调查研究发现,厦门市的生态安全实际上也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有待解决,又如九龙江流域的综合整治还处在初见成效的阶段,生态安全的外部性问题还比较突出,再如,生物入侵仍然危害着厦门市的生态环境,等等。因此,厦门市还需要进一步从思想认识到行动举措加强建设。结合其他地方的实践和厦门的市情来看,厦门市生态安全建设今后还需要积极加强以下工作: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各项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战略思想。地方政府在生态安全建设上,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社会,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拓展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尤其需要推进科技创新,全面依靠科技进步,为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为生态安全提供秩序性保障。首先,应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起环境友好型的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并切实加以执行。尤其应该建立环境生态的行政责任制,将绿色GDP的考核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应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社会各界关心和爱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此外,要建立健全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有关的法规,为维护国家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厦门市是具有地方立法权,今后,厦门市应该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生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建立全国性的生态安全法规提供地方性的实践经验,制定地方性的《生态安全法》和《生态保护法》。

    第三,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的管理,保护本地物种。外来物种对本地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已经出现。厦门市对这些外来物种应该从引入时就加强管理,严格检疫,防止有害物种进入厦门市,尤其要对海洋运输带来的外来物种加以严格检疫。对于已形成危害的外来物种,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清除。同时必须指出,作为一个海湾型城市,厦门市有比较综合和多样性的生态系统,本地生物物种比较丰富。过去,为了美化环境,厦门市引入了较多的外来物种,往往忽视了本地物种的利用,并且导致一些本地物种被外来物种挤占生长空间,甚至消失。今后,应该对本地物种基因库进行保护,充分利用本地物种来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系统的结构。

    第四,建立城乡统筹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近年来,厦门市本岛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恢复和完善,尤其是以鼓浪屿为代表的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和维护得比较好。但是,厦门市是一个由陆地和海岛构成的区域,它既有发达的城市经济,也有欠发展的农村经济;它既有岛内生态系统,也有岛外的生态系统。整个生态系统呈现出层次性和差异性。因此,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厦门市应该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对农村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特别是要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态安全意识的前提下,转变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第五,整合各部门之间的利益机制,建立区域内部和区域间的有效协调机制。生态安全的维护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厦门市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但是也还存在部门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区域间的利益不一致和行动的不一致,从而影响到了协同作用的发挥。今后,应该通过完善生态保护的政策法规,整合各部门之间的利益机制,建立有效的区域内部和区域间的协调机制,确保生态安全的可持续性。一方面,要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方式,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另一方面,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利益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解决生态保护资金短缺问题。

    第六,根据其生态环境的不同状况,有重点地建立和完善专项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护体系。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里约宣言》,提出了国际环境政策的中心原则:预警原则。预警原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采取的预防措施不是在危害作用发生之后,而是在效应发生前行动。今后,要维护和实现厦门市的生态安全,就必须坚持预警原则,建立以气象预报体系、防汛体系、疫情预报与防治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环境监测体系等构成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护体系,提高厦门市应对生态环境灾害的应急能力,减轻灾难的损失。

    第七,正确处理城市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的关系。城市的生态系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要追求城市生态安全,就必须建立在广义城市生态安全的基础上,从自然、经济、社会三方面着手,全面分析城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城市达到自然和谐、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理想人居环境。厦门市实施的“金包银工程”是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三者协调演化的一个创新做法,值得肯定。今后,应该借鉴“金包银”的有益做法,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坚持社会公正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农村生态环境的平衡,维护农村居民的生态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尤其应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确保公众能够过上体面、公正和有效率的生活。

文章引用,请注明原文出处:丁开杰,“区域生态安全模式---来自厦门市的调查”,收入俞可平主编《生态文明构建:理论与实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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