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 推进可持续发展

重庆潼南县琼江两次水质恶化事件的教训和启示
作者:潘文良    文章来源:中国生态环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3

  琼江,是重庆市潼南县过境的第二条河流,发源于四川省乐至县境内,由西北向东南流经遂宁市进入潼南县,在重庆铜梁县安居镇汇入涪江。   

  据潼南县环保志记载:潼南琼江在公元1992年水质尚清洁,之后因遭遇两次水质恶化事件使水质逐渐变差,一度时期为IV类水质标准。十多年来,经过一系列的环境综合整治,水质有所好转,2008年基本恢复到III类水质标准。  

  潼南县琼江的两次水质恶化事件,第一次是发生在1996年10月,由于上游某造纸厂突击生产有光纸采用烧碱法制浆,大量废水直接排入江里所致。当时,潼南琼江沿岸12个乡镇、192个村、30多万群众生产生活受到污染严重困扰,经济损失达120多万元,水体水质为IV类标准。被污染水体水质,终以造纸厂的取缔而逐渐好转; 第二次事件与第一次时间相隔十年,发生在2006年9月,由于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让潼南琼江几乎成了一潭死水,江内大量网箱鱼和野生鱼翻起了白肚皮,死鱼约1200吨,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导致死鱼的原因主要是特大干旱水位下降江面形成死水,网箱鱼养殖密度过大和投放的鱼饲料沉入水底发酵(长时间如此),又加之死鱼前一周降温但没下雨,使水体缺氧,当时溶解氧极低、COD严重超标,水质严重恶化,为IV类标准。为保护琼江水质,潼南县采取果断措施取缔了江内网箱鱼。   

  改革开放30年,不仅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辉煌,而且环境保护也取得巨大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潼南琼江的两次水质恶化事件,虽然过去了较长时间,但在经济发展中确实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一、必须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才能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在新时期新阶段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它要求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发展的速度和效益,而且还要发展的质量。所谓发展质量,就是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等问题。  

  从潼南琼江1996年这次水质恶化事件可以看出,因为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只追求发展速度,末注重发展质量,致使在发展中“饥不择食”,对造纸等重污染项目,不仅是来者不拒,而且还给予大力扶持。其实类似情况很多地方都存在。由此而导致的最终结果是:在GDP增加的同时,环境污染也随之加据,污染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并严重地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此,不得不花更大的投入治理污染,甚至只有将污染企业取缔。但由此而造成的污染危害却是持久的,治理恢复的代价更大,远远超过企业对社会及当地财政贡献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潼南琼江2006年这次水质恶化事件,同样可以说明“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就无法可持续发展的道理”,如果当时在发展“百里网箱鱼长廊”项目的时候,对其“可行性加以科学的论证”,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恐怕就不会导致后来的大规模、超负荷的发展,就不会因水质恶化造成琼江超1000吨的鱼死亡,超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乃至发展起来的网箱鱼被全部取缔。  

  因此,我们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从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着手,充分考虑环境承受能力及环境容量,决不能搞过渡的开发和利用,更不能置环境污染于不顾去承接有污染且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只有如此,才能使资源不被浪费,生态不被破坏,环境不被污染,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必须坚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才能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的高质量、高品质。就重庆而言,开展“森林重庆”、“宜居重庆”等建设,以及重庆潼南县开展的“森林工程”、“宜居城市”等建设,本身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举措,其“森林工程”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重大措施,“宜居城市”建设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是相当高,其本身也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再就是“污染减排”行动,它不仅是对环境污染加以控制的措施,而且要求环境质量必须有所改善,即要使环境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好转。正因为如此,要求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并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切实做到对有污染的项目、对资源能源消耗大的项目、对破坏生态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税收再高都要坚决对其“说不”,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暂时的经济利益。  

  潼南琼江的两次水质恶化事件表明,当时就是没有很好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只顾着抓发展,而没有注重对项目的科学选择,环境“准入门槛”过低,致使所发展的项目选择不当,控制不力,进而导致水质恶化以及发展起来的企业和项目被取缔的结局。这一结局,实际上重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其代价惨重,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对此,必须吸取深刻教训,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三、必须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强化环境执法,才能使全面可持续发展有法律保障。  

  从潼南琼江两次水质恶化事件看,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严格环境执法,对保障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目前,由于环境法制建设有些不到位,加之一些地方环境执法不力,致使“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因为如此,一些企业宁原违法排污被处罚款,也不愿投资上治理设施。因为搞设施不仅投资大,而且治污运行费特别高,作为企业来讲是很不情愿的。1996年造成潼南琼江水质恶化的造纸厂,若其投资上治理设施,不仅投资特别大,而且治理达标排放的运行费还特别高,企业不愿投这笔钱。因此,只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立法,用法律促使其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治理污染,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说是基本健全,但还不够完善。有的由于时间太久,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环保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出现的一些新的环境问题起不到很好的监督、控制、惩戒作用。可见,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致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显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就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严格的环境执法,才能确保环境在真正意义上得到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才真正有希望,节能减排才会有实实在在的效果。造成潼南琼江水质恶化的造纸厂、网箱鱼等被取缔,都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有效保护琼江水体,使水环境得到改善的具体措施。但是,琼江沿岸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其排污单位的监管,严格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强化排污申报和许可制度,强力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那么,全面可持续发展就一定会有保障。  

四、必须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健全逐年增大环保投入机制,才能强力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潼南琼江经历两次大的水质恶化事件后,沿岸各级政府和当地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但因沿岸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水和农村环境污染等,2008年水质仍为轻污染,污染特征为有机污染, III类水质标准。因此,要彻底解决潼南琼江水体污染,使水质明显改善,达到II类及以上标准,则必须对琼江进行全面的综合整治,具体措施:一是必须从整个流域着手,将琼江污染整治纳入国家流域治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行动、统一政策”的“三统一”,确保全流域治理齐推进,以达到综合整治目的;二是流域沿岸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多渠道投资方式,加大投入,形成逐年加大琼江治理投入的机制,以确保地方治理资金到位。要在沿岸各城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是沿岸各排污企业必须上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要规整排污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控仪或监测仪,进行有效监督;四是流域沿岸要以发展生态项目、农业项目、旅游项目等为主,对工业项目的发展必须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切实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要根据水体承受能力适时实施流域限批,以切实做到“污染存量不减增量不增”,以有力控制新的污染;五是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对流域沿岸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土壤等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在沿岸植树造林,禁止向江里投放毒物毒鱼、抛弃死动物以及农药、化肥等包装物、贮存器皿等,以有效保护水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文章录入:pwl226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案例(…
    第二章 污水处理方案设计一、概述  新疆某垃圾填埋场建设…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