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需要全球水公约

作者:许力伟    文章来源:水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0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秘书长詹姆斯•里佩(James Leape)号召各国政府支持《联合国水道公约(1997)》开始实施。《联合国水道公约》是一项国际协定,在为世界40%人口提供水资源保障的目标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世界水周在一本名为“了解有关联合国水道公约的事项”的小册子中拉开了帷幕,里佩先生说,“这项基本协定已经沉寂十几年了,主要归咎于一些国家始终没有在很久前就已承诺的条款上签署实施。”

  在1997年,100多个国家投票支持《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框架公约》,其中只有中国、土耳其和布隆迪投票反对。从此以后,尽管一些主要国际机构、联合国组织甚至一些国家政府发出了一连串呼吁,但是被要求的35个国家中只有16个国家将其付诸于实施并加入该条约。

  里佩先生称赞了加纳、荷兰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对支持公约并敦促邻邦采取措施所付出的努力。

  “由于大部分世界跨界流域都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因此世界需要一个可持续管理并防止争夺水域资源的国际框架,所以这项公约是唯一可以满足时间表并且可以解决不断增长的水危机的一个框架。”里佩先生说。

  如果该公约在很多国家中得到实施并广泛执行,共同分享河道水系、湖泊及含水层,那么这项公约可以为解决水资的源争夺并且为改进145个国家内263条河流和湖泊的健康发挥重要的作用。通常,跨越各国边界或者形成各国边界的河流大多处在毫无规则或不良规则的境况中,它们流经地球表面一半的面积,为世界40%的人口提供水源保障,并生成了全球60%的淡水资源。

  弗拉维亚•劳伦斯(Flavia Loures),在世界自然基金会负责领导并推进《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框架公约》的实施,她说,“现在,水资源短缺问题和全球水质问题愈演愈烈,而且气候的改变只会加剧情形的恶化,所以此时正需要我们达成一项有效的、被广泛认同的国际范围协定,从而合理分享淡水资源。”

  《联合国水道公约》的一项关键成功点在于它为大规模基础设施工程的咨询和利益分享以及和平调解国家间水资源冲突提供了一系列程序。

  “该公约不仅关乎人类和水资源安全问题,也同样关乎国家和全球安全问题,”里佩先生表示。“专家们告诉我们,水资源的挣脱将是未来冲突的重要来源,正如现在所表现出的一样。”

  “面对我们正在面临的水危机和危机的不断升级,一项关键的应对措施已准备就绪但却被束之高阁。为了全世界的国家,我们能做的就是让承诺真正付诸于实践。”(许力伟 译 高专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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