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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摘要)之八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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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生态省建设全面建设阶段重点工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8

 

  一、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实施热带天然林的封山护林和封山育林工程,使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9%。

  (二)重点生态区域绿化工程。

  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西部荒漠化土地、25度以上的山坡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和还林。

  (三)“三边”防护林工程。

  1.加快水边林建设,在海边推广椰树和木麻黄混交林,在江河和湖泊水库周边推广竹林。

  2.推进路边林建设,在路边和城镇出口道边推广具有防护和景观功能的防护林带。

  3.实施城边林建设,建设城郊环城绿化带、森林公园、风景林区和城市道路、河流林带林网,在集镇边推广具有防护和景观功能的防护林带,在村边推广热带经济果树林。

  (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新建扩建一批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尖峰岭、五指山、吊罗山、霸王岭等自然保护区,建设一批生态廊道,将海南主要的自然保护区连片成网。

  2.划定保护区边界和内部分区,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3.开展生物多样性系统调查和研究,建设完善尖峰岭、吊罗山生态监测站,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

  4.建设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迁地保存与繁衍基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制定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环境质量保障体系

  (五)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对现有工业企业排污的监管,控制新建工业项目的污染,实现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

  (六)生活污染控制工程。

  1.建设市县政府所在城镇和水源地及河流上游城镇的污水处理工程。

  2.实行焚烧发电、生物堆肥等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

  3.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定点集中堆放,推广农村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

  (七)农业污染削减工程。

  1.在城镇、水源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周边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止区,对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和废水进行资源化利用。

  2.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推广低残留、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和引进养殖废水处理技术,治理高位池养殖污染。

  (八)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1.规划建设海口、三亚和儋州三个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对全省医疗垃圾实施分区收集、集中处置。

  2.执行危险废物产生、交换和转移的联单管理制度,建设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危险废物。

  3.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转移登记制度,建立放射事故应急反应系统,建设省放射性废物处置库,防止放射性污染。

  三、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

  (九)土地保护与开发整理工程。

  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征用的审批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2.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充分利用国家投资、企业投资、银行信贷等有利条件,重点推进琼东滨海平原锆钛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琼东北生态恢复土地整理与开发重点工程、琼南热带高效农业与南繁基地土地整理工程、琼西大广坝水库灌区土地整理工程、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等重点土地整理工程。

  (十)生物和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工程。

  1.开发利用药用、食用和观赏等生物资源。

  2.引入市场机制,对钛锆砂矿、石英沙矿、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实行生态化开采、精深加工。

  (十一)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水源建设工程。

  1.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切实治理流域水污染源。

  2.加快大隆水库、大广坝二期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

  3.合理规划建设区域水利工程,开展对文昌等北部以及东方、儋州等西部缺水地区实行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适时开展工程建设,努力满足缺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用水需求。

  4.按照优水优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重点产业、工程、项目用水等原则,有效利用价格杠杆,优化配置水资源。

  (十二)清洁能源工程。

  1.推进主要工业开发区的发电、大型锅炉、工业锅炉的煤改气、油改气工程。

  2.推进服务业、居民热源改气、油改气和城市公交车辆燃气化工程。

  3.在集镇和有条件的农村普及以液化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在中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推广利用水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生态经济体系

  (十三)生态优势产业发展工程。

  1.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培育发展有机食品,建立高效益、多样化的生态农业体系。

  2.发展有特色的滨海、热带森林、温泉、湖滨等度假休闲和观光旅游。高标准建设南山文化旅游区、兴隆热带花园、兴隆热带植物园、尖峰岭、吊罗山和七仙岭等国家热带森林公园、五指山生态旅游区、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西沙群岛等9个生态旅游示范区。

  3.打造具有自然环境优势和有特色的人居环境,发展高档次的生态型房地产业。

  (十四)双重效益产业发展工程。

  1.发展热带速生丰产林、橡胶林、热带珍贵用材林、热带果木林、热带木本花卉、竹产业等林产业。

  2.大力推广林+藤、林+药、林+观赏植物、林+食用植物、林+禽等立体复合种养经营模式的林下产业(复合农林业)。

  3.发展藻类、贝类生态水产品等生态海水养殖业。

  (十五)清洁型优势产业发展工程。

  1.发展动植物种子种苗产业。

  2.发展汽车制造业、生物医药、信息产业。

  3.培育创意产业、职业技术教育产业、会展产业等文化教育产业。

  (十六)资源加工业发展工程。

  1.在东方天然气化工城、洋浦石油化工园区等区域发展集约型油气化工业。

  2.发展水产品、水果、瓜菜的保鲜与加工,以及橡胶、畜禽、粮油等农产品精加工业。

  3.实施350万亩浆纸林工程,建设林浆纸及纸制品一体化产业。

  五、人居生态体系

  (十七)文明生态城市创建工程。

  1.健全城市的供水、供电、信息、污水管网与处理、垃圾收集与处置、交通、文体教育等基础设施。

  2.实施城市净化工程,解决污水排放、垃圾收集的污染问题,建立长效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

  3.实施城市绿化工程,结合城边林、道路绿化等建设工程,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在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中充分考虑和规划绿化用地,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4.推进城市美化工程,加强城市建筑、公园、街道、休闲地和文化体育等景观设施建设,使城市建筑和自然环境和谐一致。

  (十八)文明生态集镇创建工程。

  1.实施集镇净化工程,因地制宜建设集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设施,加强集镇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订立集镇文明公约,建设文明卫生的集镇环境。

  2.推进集镇绿化工程,加强集镇的道路、学校等公用建筑的绿化建设,鼓励居民在房前屋后种植果树等经济林,进一步提高集镇的绿化水平。

  3.实施集镇美化工程,合理规划集镇的建筑布局、采用与当地自然景观一致的建筑风格建设民居、公用建筑和文化、休闲等设施,建设具有特色的集镇人居环境。

  (十九)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

  1.加强计划生育和文明卫生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文明素质。

  2.规划建设农村居民点,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3.鼓励农民学习适用技术,发展农村沼气和庭院经济、绿色农业,增加收入。

  (二十)文明生态社区创建工程。

  1.推广建设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的“两低一高”生态型住宅区。

  2.开展社区教育、环保科普和文体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生态环境意识。

  3.倡导居民节水、节电和节约其他资源、选用环保绿色产品等绿色文明消费,鼓励居民减少垃圾排放量、对垃圾进行分类。

  六、人口生态体系

  (二十一)人口控制工程。

  1.建立城乡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和保障体系,切实降低生育水平。

  2.在农村组织开展“少生快富”扶持工程,促进少生优生致富。

  (二十二)健康与安全保障工程。

  1.建立健全城乡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传染病预警系统,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建立农产品、禽畜、肉蛋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监控管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3.建立由公安、武警、治安联防队和公众组成的联动公共安全预警与防治网络,稳定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三)文化体育与教育工程。

  1.建设各类文化主题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2.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居民健身基础设施,促进全民健身,提高居民身体素质。

  3.加强基础义务教育、普及高中和职业技能教育、支持继续教育,鼓励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二十四)就业与社会保障工程。

  1.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投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

  2.健全城镇失业保障体系和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失业保障机制,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3.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体系,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七、生态文化体系

  (二十五)公民生态意识教育工程。

  1.在全省中小学校开设环境保护地方课程、大专院校开设环保专业和课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环境公益活动,形成完善的青少年生态教育体系。

  2.在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生态省知识课程,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3.鼓励企业采用循环经济的生产方式,使企业积极投入保护生态环境。

  (二十六)生态科学知识普及工程。

  1.政府投资建设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普及生态科学知识。

  2.支持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建设具有普及生态知识功能的旅游景区,促进生态科普活动。

  (二十七)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营造工程。

  1.全面动员各类媒体,营造促进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

  2.创建文明生态学校、文明生态企业、文明生态家庭等示范单位,发挥示范效应。

  (二十八)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工程。

  1.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

  2.建立公告、举报、听政等制度,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八、能力保障体系

  (二十九)组织机构保障工程。

  1.建立生态省建设领导与专职协调工作机构,实行生态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建立生态省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制度。

  2.制订考核指标,把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及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挥政府对生态省建设的主导和引导作用。

  (三十)法制体系完善工程。

  1.修改完善现有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的法规,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等领域的立法,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公共环保工程设施有偿服务等法规。

  2.推行执法情况定期汇报制、复核制、奖惩制、部门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一)经济政策扶持工程。

  1.定期公布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先项目目录,制定有利于生态型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引导资金,引导企业筹集资金发展生态经济,征收资源有偿使用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生态省建设。

  3.研究制定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促进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十二)科技支撑工程。

  1.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招商会,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制订地方产业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国内外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绿色产品。

  3.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跟踪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对生态环境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建立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库,充分发挥省政府咨询顾问委员会和科技顾问委员会在重大项目、规划、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满足生态省建设各方面工作对高水平智力支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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